北方網消息:今天上午,從天津市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基金管理中心獲悉,爲落實不久前召開的本市再就業工作推動會精神,讓更多的下崗失業人員享受到小額擔保貸款的優惠政策,由天津市財政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天津市商業銀行、天津市農村信用聯社共同出臺了關於《天津市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實施細則》有關條款的補充意見。本市調整小額擔保貸款額度,對經營項目好、吸納下崗失業人員數量較多的企業,貸款額度由人均2萬元增加到人均最高不超過5萬元。
據悉,此次補充意見擴大小額擔保貸款對象,凡具備一定勞動技能,通過自謀職業、自主創業走上就業崗位的應屆大、中專畢業生;下崗失業人員組織起來就業的小企業;由市、區政府組織,依託職能部門、工會、婦聯和共青團組織建立的公益性就業服務公司都可申請該貸款。依規定,應屆大、中專畢業生只需持有《畢業證書》和學校開具的就業指導服務機構證明;選擇質押方式作爲反擔保措施的借款人,可自主選擇是否參加免費創業培訓,並可與放貸銀行協商還款的具體方式;從事種植業、養殖業的下崗失業人員,可憑與各級政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村民委員會等部門簽訂的兩年以上的經濟承包合同申請貸款;曾申請過婦女創業小額貸款且無不良記錄的下崗失業人員,可自主選擇是否參加免費創業培訓,並可憑個人信用直接申請小額擔保貸款。
同時,此次還對借款人增加反擔保的內容,包括借款人有足值的房屋、車輛、有價證券、易於變現的設備作抵押;或者第三人願意以上述財產爲其提供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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