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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引起全國震驚的山西省河津市下化鄉老窯頭村200餘萬元現金公開賄選村官案,近日有關責任人被河津市委、市政府、市紀委嚴肅查處,並建議市人大常委會依法宣佈老窯頭村當選的村委主任和副主任無效,沒收賄選現金223.62萬元。
經查,今年三四月間,在河津市煤炭之鄉———下化鄉老窯頭村村委換屆選舉中,村委主任、副主任候選人多次向村民發出承諾書,除承諾自己能給村民辦好事、辦實事外,都承諾若能當選要給村民發放現金。爲“競選”,承諾向每位村民發錢數額從50元直攀升到2000元。4月17日第二次選舉大會上,村委主任候選人王玉峯、史明澤明確表態,如當選向每位村民發放1800元和2000元現金。在王玉峯表態時,他的支持者還將裝有現金的箱子擡到主席臺上“示衆”。當選舉結束後,王玉峯當選爲村委會主任,史回中、史戰偉當選爲副主任。當天下午,該三人按照選舉前的承諾,向村民共發放現金223.62萬元。
河津市紀委調查後認爲,這是一起帶有賄選性質的嚴重違紀案件,並作出處理:給史回中留黨查看二年處分,並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給史明澤留黨查看二年處分;分別給該村黨支部書記、村選委會主任史吉堂,黨支部副書記、村選委會副主任史王彥和村選委會成員史培德、史青龍、史海榮等人黨紀處分;建議撤銷下化鄉村委選舉指導組副組長李凱斌副鄉長職務。下化鄉黨委書記吳春生、鄉長王首奇等分別受到黨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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