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本想給居室“美容”卻惹來麻煩不少,雖簽了合同卻還是吃了啞巴虧,這是目前很多給家庭裝修的市民共同的遭遇。據專家介紹說,時下家庭裝修的投訴很多,其中很多糾紛都是由於沒有簽訂正規合同引起的。
日前,消費者劉先生在國慶節期間拿到了新買的商品房的門鑰匙,由於急着裝修,便找了一家裝飾公司並與其草草簽了合同。開始幾天,裝修人員還算比較認真,可到正式開工以後,卻發現裝修人員經常不到場工作,不是少了木工,就是少了瓦工,施工進度非常緩慢。爲此,劉先生與裝飾公司發生了爭執,結果對方乾脆撤走施工人員,去幹另一家裝修活了。而劉先生雖然手中有雙方簽訂的合同,但合同是裝飾公司擬定的,其中並沒有有關施工進度等方面的規定,其條款對合同雙方也沒有約束力,只能是一紙空文。
記者從市工商部門瞭解到,按照《天津市家庭居室裝飾裝修管理辦法》的規定,市民進行家庭裝修應與裝飾企業簽訂正規合同,以目前由市建委、市工商局聯合監製的《天津市家庭裝飾裝修施工合同》爲基本參照。合同中對裝飾公司與裝修者雙方的權利、義務、施工工期、價款支付、材料供應、工程變更、質量驗收、違約責任、爭議解決等方面都做了詳細規定,具有法律效力,合同雙方的權益都有所體現並可得到保障。專業人士介紹說,簽署規範的合同是消費者必須注意的,可從各區工商部門合同科或從網站上下載《天津市家庭裝飾裝修施工合同》進行參考。千萬不要不仔細研究就草草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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