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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勞動保障部門負責工傷和視同工傷的認定,負責患職業病的職工和跨省市流動作業用人單位職工的工傷認定。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後,職工或者現場人員應當立即向用人單位報告。用人單位應當在24小時內向勞動保障部門報告,同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備案。用人單位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職工被診斷、鑑定爲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並提交工傷認定申請表、勞動合同或者勞動關係有效證明、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職工本人身份證明、其他相關材料。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工傷職工或者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爲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並提交有關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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