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紀委就遼寧省副省長劉克田嚴重違紀、違法案件發出通報。經查,劉克田在2000年至2002年間利用職務之便爲女兒出國留學收受鉅額賄賂,此外,劉克田還犯有收受禮金的錯誤。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批覆,同意遼寧省委給以劉克田開除黨籍處分決定。
監察部決定給以劉克田行政開除處分,報國務院審批。遼寧省人大常委會依法罷免了劉克田遼寧省副省長、人大代表職務。鑑於劉克田涉嫌受賄犯罪,此案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辦理。
最近報道:劉克田因違紀被罷免遼寧副省長省人大代表職務
遼寧省人民政府副省長劉克田因受賄、收受禮金,已構成嚴重違紀,在本週內先後被罷免遼寧省副省長職務和遼寧省人大代表職務。今天,此間主要官方媒體刊登了遼寧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就此發出的第八號《公告》。
劉克田是河北省寧河縣人,男,漢族,一九五一年一月生於瀋陽。先後畢業於中共中央黨校培訓部研究生班和遼寧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分獲經濟學碩士和經濟學博士學位。從一 九七0年其先後任瀋陽市瀋河區正陽街道辦事處幹事、副主任,中共正陽街道黨委副書記、黨委書記;瀋陽市經濟研究所研究員;瀋陽市計劃委員會工業處副處長、副主任;中共瀋陽市大東區委副書記、大東區區長;瀋陽市政府市長助理;一九九0年八月起任瀋陽市政府副市長;一九九五年二月起任遼寧省政府副省長。
於本週二舉行的遼寧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經過表決,決定免去的遼寧省人民政府副省長職務。遼寧省人民政府提請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審議的免職議案稱,劉克田因受賄、收受禮金,已構成嚴重違紀。
本週三,瀋陽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依法罷免了劉克田的遼寧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並向遼寧省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提交了《關於罷免劉克田遼寧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的報告》。
本週四下午舉行的遼寧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第三次全體會議聽取和審議了遼寧省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劉克田的代表資格終止的報告。
本週五,遼寧省第十屆人大常委會發布第八號《公告》宣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劉克田的遼寧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資格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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