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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受關注的左雲挖妻雙眼案重新開庭審理29天后,大同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下達了判處被告高世平死刑的判決書。
今天,本案受害者王佔芳的弟弟王佔國接到判決書第一時間內與記者取得聯繫。據介紹,該案於去年12月19日由大同市中院判處被告高世平死刑。高不服,上訴至省高院,今年4月10日,省高院以此案尚有部分事實不清爲由裁定重審。10月23日,大同市中院在左雲縣重新審理了該案。庭審中,雙方當事人及辯護人主要圍繞王佔芳是否有外遇等問題進行了舉證及辯論。審理後,法院認爲被告方的舉證爲傳聞證據,與他人有不正當男女關係不能作爲定案依據。另外,被告方提出的案發後高世平將王佔芳送往醫院的情節不能挽回王佔芳雙眼失明的事實,故不能作爲對其從輕處罰的理由。
法院審理後認爲,被告人高世平僅因家庭瑣事及懷疑其妻有外遇,即將被害人捆住,以筷子、手指摳挖被害人眼睛,致被害人雙目失明,達到一級傷殘,嚴重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權利,其行爲已構成故意傷害罪,故判決被告高世平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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