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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興縣一小學教師詐騙4年醜行敗露躲進派出所,日前被天河法院判監12年
用一紙30塊錢買的假離婚證,靠自封的“縣教育局副局長”頭銜,其貌不揚的小學老師餘廣雄把同居女友騙得雲裏霧裏,4年裏從她手裏騙到現金23萬餘元。更可笑的是,醜行敗露後,餘被情人追得慌不擇路,竟躲進了派出所。記者近日從天河法院獲知,餘廣雄將爲其詐騙罪行坐監12年。
餘廣雄,現年42歲,廣東新興縣人。從餘被捕時的照片看,身高剛1.6米的他鬍子拉茬,形容蒼老猥瑣,與年齡極不相稱。據查,餘早年以擺攤修表爲業,1991年後在新興縣某小學當語文老師,妻子沒工作。據知情人稱,餘非常好色,許多學生私下都叫他“老淫蟲”,說他經常摸女生屁股,在當地臭名人盡皆知。
1996年,餘妻來到廣州,在單身中年富婆李琴(化名)家做保姆,餘在看望妻子時認識了李琴。李琴的姿色、財力令餘頗爲動心,禁不住餘巧舌如簧,1999年4月,餘妻已返回老家,李琴正式與餘廣雄同居。
爲使自己的身份與同居女友“相稱”,餘自稱新興縣教育局副局長,與當地公安局局長是從小好到大,所以誰惹了他,他“開槍打死也沒事”。2000年8、9月間,餘廣雄幫李琴親戚的孩子入讀了某警察學校,並吹噓“學校名額有限,只有幹部子弟才能上”。因此,李琴對餘的“本事”開始深信不疑,並給了他4.1萬元作感謝。事實上,餘廣雄介紹的這所學校條件極差,正爲生源發愁。
2001年1月,餘廣雄對李琴稱想回家鄉跟妻子離婚,但得給些“補償”。李琴二話不說給了他8萬元。然而,餘在從新興回到廣州的路上花30元買了張假離婚證,李琴看了竟也信以爲真,從此對餘更是癡情不已。據查,餘廣雄嗜騙成性,不僅騙李琴的錢,連李琴的親戚甚至陌生人,他都能以“工作調動”、“介紹子女入學”等名目騙錢,回回得手。
2002年5月前後,餘廣雄爲“調動”到廣州,頻頻向李琴伸手要錢,今天是“跟省領導飲茶”,明天又是跟某領導應酬,藉口多多。身爲“教育局副局長”卻老向女友要錢,李琴不由起了疑心。2002年底,她前往新興調查餘廣雄的老底,一切真相大白。深感受騙的李琴當即要求與餘分手並還錢。被追債無處可逃,餘最後只好求助派出所。
日前,廣州市天河區法院一審以詐騙罪判處餘廣雄有期徒刑12年,並處罰金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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