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聯合國盧旺達國際刑事法庭對米勒·科林斯(Mille Collines)廣播電臺夥同《康古拉》(KANGURA)報紙煽動盧旺達1994年種族屠殺事件做出判決,米勒·科林斯廣播電臺負責人費迪南多·納希馬納、《康古拉》報紙編輯哈桑·尼格茲被判終身監禁。米勒·科林斯廣播電臺高級執行官瓊·波斯科·巴拉亞戈威拉被判27年監禁。
這是國際機構在近50年裏首次審判媒體工作者,二戰結束後的紐倫堡法庭曾經對納粹 鼓吹家做出過審判。
據報道,納希馬納是胡圖族極端主義的鼓吹者,曾擔任盧旺達全國新聞辦公室主任,也是極端主義政黨CDR的創始人。他最初在國營的盧旺達廣播電臺工作,由於宣揚仇恨被解僱,之後納希馬納成立了私營的米勒·科林斯廣播電臺。
巴拉亞戈威拉是米勒·科林斯廣播電臺的執行人,他被判35年監禁。考慮到他自1996年就已經被捕,盧旺達國際刑事法庭宣佈判處巴拉亞戈威拉27年監禁。皮拉伊法官指出,巴拉亞戈威拉是整個陰謀的關鍵,他同納希馬納以及尼格茲密謀合作。
納希馬納、巴拉亞戈威拉同尼格茲合作,利用控制的電臺和報紙,在1994年的盧旺達種族屠殺中煽風點火,操縱新聞報道,製造仇恨和暴力氣氛,挑起種族屠殺。尼格茲在種族屠殺前撰文說:“讓一切鬱積的爆發出來吧……在這樣一個時刻,獻血將滾滾而出。”
盧旺達國際刑事法庭法官皮拉伊對納希馬納指出:“你的行爲可能是出自你的愛國主義以及胡圖族對平等的需求,但你並沒有選擇合法的途徑,反而選擇了種族屠殺的道路。你背叛了人們對你作爲一名知識分子領導人的信任。雖然沒有槍炮,沒有刀具,沒有任何的實體武器,但你卻導致數以千計的無辜平民葬送生命。”
1994年發生的盧旺達部族大屠殺共造成100多萬人死亡。隨後,聯合國在坦桑尼亞北部城市阿魯沙成立了刑事法庭,專門負責調查審判這起大屠殺事件的策劃者、組織者、鼓動者及參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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