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昨天,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一批嚴重刑事犯罪分子進行了公開宣判。依法判處本報曾連續報道的“劉守山犯罪團伙搶劫殺人焚屍案”罪犯劉守山、李恩領、王明雙、呂連發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同時被判處死刑的還有故意殺人犯付明國和強姦、盜竊犯強兆玉。宣判之後,根據市高級人民法院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上述罪犯被押赴刑場執行槍決。
去年年底,罪犯劉守山、李恩領、王明雙、呂連發共同密謀準備殺死司機後搶劫出租汽車,並備好了自行車閘線和膠帶等作案工具。2002年12月13日13時許,李恩領按照分工,以談生意爲名騙租了被害人周某駕駛的紅色桑塔納轎車。車到靜海縣後,李恩領與在此等候的劉守山、王明雙、呂連發會合。當車行至靜海縣某鄉時,李恩領、呂連發以解手爲名讓被害人停車。而後,劉守山等人用自行車閘線猛勒周某頸部,並繫了死結。後四罪犯將被害人的屍體放入汽車後備廂內。作案後李恩領先行離去。呂連發則駕駛所搶汽車與劉守山、王明雙竄至河北省大城縣。
爲匿屍滅跡,劉守山、呂連發、王明雙、李恩領購買了汽油和鐵鍬。將被害人屍體焚燒後,掩埋在河北省大城縣某鄉公路北側一棗樹林內。此次作案,劉守山、呂連發、王明雙、李恩領劫得價值人民幣10萬餘元的紅色桑塔納汽車一輛以及摩托羅拉手機、黃金戒指等物品。據悉,上述物品已由公安機關追繳併發還被害人家屬。
2002年11月,李恩領、王明雙、楊振江(已判刑)密謀在河北省玉田縣某鎮搶劫財物。爲此,李恩領、王明雙準備了水果刀、膠帶等作案工具。後楊振江糾集被告人楊福亮(已判刑),共同確定被害人楊某爲搶劫目標。同年11月24日,楊振江帶領王明雙指認了作案地點。李恩領、王明雙於當晚12時許來到被害人楊某家附近。爲方便逃跑,李恩領等先潛入楊某家盜竊了錢江牌摩托車一輛。凌晨3時許,李恩領、王明雙闖入楊某家。而後,王明雙捂住楊某的嘴,持刀威逼楊某交出錢財。隨後,王明雙用刀猛捅楊某頸部、胸部等處。李恩領則用楊某家的鐮刀砍傷楊某臀部等處,並對楊某進行威脅。罪犯還用膠帶將楊某的頭、面部及手腳捆綁。在搶得保險櫃內的3.6萬元人民幣及價值人民幣20元的羽絨服一件後,二罪犯駕駛所竊摩托車逃離現場。
2002年5月22日12時許,李恩領與謝昌雪(另案處理)攜帶鉗子、扳子等作案工具竄至本市寶坻區某賓館後面的供熱鍋爐站,趁無人之際撬開門鎖,實施盜竊。將所竊贓物變賣後,二犯得款人民幣800餘元,二犯分贓後揮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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