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知識產權報》報道,日前,國內某報紙刊登《“中國印”設計專利被搶注》的新聞,引起了國內許多讀者的關注,是不是知識產權保護出了紕漏?記者經過多方覈實後發現,事實並非如此。
《“中國印”設計專利被搶注》文章的標題本身就有很多表述問題。首先單純圖案不會被授予外觀設計專利權,只有附加於某種產品的外觀設計纔有可能授權。涉及奧運知識產 權保護,國家知識產權局最近明確表示,未經奧組委同意,帶有奧運標誌的專利申請將無法得到授權。
外觀設計方面的專利申請由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外觀設計審查部負責審批。該部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從他們掌握的情況看,到目前爲止,還沒有發現任何有關“中國印”的外觀設計專利被授權。另外,從程序上說,外觀設計專利申請從遞交到批准,最快也需要半年時間。從2003年8月初北京2008奧運標誌“中國印——舞動的北京”出臺,到現在僅僅4個月,現在不可能出現有關“中國印”產品設計專利申請被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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