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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經濟犯罪偵察局副局長高峯10日說,現在國內比較猖獗的傳銷和變相傳銷活動其本質就是“經濟邪教”,公安機關將一如既往地嚴厲打擊這種嚴重經濟犯罪。他特別提醒廣大羣衆要有充分的防範意識,謹防上當受騙。
公安部打擊傳銷變相傳銷工作和經驗交流會在此間召開之際,高峯接受了新華社記者 的專訪。他說,與傳統的犯罪相比,傳銷和變相傳銷違法犯罪具有組織上的封閉性、交易上的隱蔽性、傳銷人員的分散性等特點。它的主要目的並不是推銷產品,而是非法吸收資金,以高額投資回報爲誘餌,對傳銷人員實施人身和精神的雙重控制。所以,這種犯罪的危害是非常嚴重的,其本質就是“經濟邪教”。
今年以來,公安機關發揮職能作用,嚴厲打擊了傳銷和變相傳銷犯罪活動。像濟南市公安局打掉了“泰靈塔公司”等8個利用傳銷和變相傳銷手段進行經濟犯罪的團伙,涉案金額達13.6億元,抓獲犯罪嫌疑人130餘名,繳獲贓款贓物總值2.2億元人民幣。據不完全統計,全國公安機關今年以來開展區域集中清查行動2796次,取締傳銷組織、窩點2326個,拘留、逮捕傳銷組織者和骨幹分子795人,有效地遏制了傳銷活動的發展勢頭。
但是,傳銷犯罪分子抓住一些羣衆缺少辨別力又急於致富的心理,採取了更加具有欺騙性和隱蔽性的手段進行活動,這使犯罪形勢依然嚴峻。高峯表示,國務院頒佈的《關於禁止傳銷活動的通知》對傳銷和變相傳銷是明令禁止的。作爲公安機關,將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立足於及時發現,“打早打小打狠”,依法嚴厲打擊傳銷和變相傳銷活動。
這位公安部經偵局的負責人同時提醒廣大羣衆,“天上不會掉餡餅”,傳銷和變相傳銷所謂的“高回報、零風險”是不可能的,人們要提高警惕,防止上當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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