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0月底,全國檢察機關今年共查處行政執法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犯罪案件1841件,這些案件造成經濟損失6.5億多元,致人死亡460人,重傷117人。
來自最高人民檢察院的統計顯示,全國檢察機關今年頭十個月查處的縣處級以上行政執法人員貪污賄賂、瀆職侵權案件已超過2002年全年總數。行政執法人員職務犯罪中,因違法行政、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犯罪,造成的經濟損失驚人,人員傷亡慘重。統計還表明,2002年至今年10月全國檢察機關共立案查處行政執法人員貪污案件2406件,賄賂案件1539件,挪用公款案件633件,查處瀆職侵權案件4163件。
今年年初,最高人民檢察院確定把查辦行政執法領域的職務犯罪作爲辦案工作的重點之一,突出查辦行政執法人員在市場監管、社會管理、行政審批等活動中貪污受賄、濫用職權、放縱走私、徇私舞弊不徵或少徵稅款、放縱製售僞劣商品犯罪行爲、濫用公司證券職權以及利用職權侵犯公民權利等犯罪案件,切實維護人民羣衆的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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