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受良在滬死亡後,上海警方十分重視,並立即展開全面調查。
現已查明,柯受良持港澳來往內地通行證於12月2日從香港入境深圳黃崗,12月4日來滬拍廣告。他在12月8日至9日期間活動繁忙,並過量飲酒;據家屬反映,柯有哮喘病史。
經警方法醫檢查,柯的體表沒有暴力性損傷,在柯血液檢驗中檢獲含有一定量的乙醇。因此,警方排除他殺可能。
昨天下午,警方已將調查結論向柯受良的家屬進行了通報,柯的家屬對警方結論沒有異議,同時對上海警方快速處置、認真細緻的工作表示滿意和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