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0月底,全國檢察機關今年共查處行政執法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犯罪案件1841件,這些案件造成經濟損失6.5億多元,致人死亡460人,重傷117人。
來自最高人民檢察院的統計顯示,全國檢察機關今年頭十個月查處的縣處級以上行政執法人員貪污賄賂、瀆職侵權案件已超過2002年全年總數。行政執法人員職務犯罪中,因違法行政、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犯罪,造成的經濟損失驚人,人員傷亡慘重。統計還表明,2002年至今年10月全國檢察機關共立案查處行政執法人員貪污案件2406件,賄賂案件1539件,挪用公款案件633件,查處瀆職侵權案件4163件。
今年年初,最高人民檢察院確定把查辦行政執法領域的職務犯罪作爲辦案工作的重點之一,突出查辦行政執法人員在市場監管、社會管理、行政審批等活動中貪污受賄、濫用職權、放縱走私、徇私舞弊不徵或少徵稅款、放縱製售僞劣商品犯罪行爲、濫用公司證券職權以及利用職權侵犯公民權利等犯罪案件,切實維護人民羣衆的根本利益。
最近22個月全國共查處腐敗司法人員8000多人
從2002年到今年10月,全國檢察機關共立案查處司法人員犯罪案件7402件8442人,其中,涉嫌瀆職侵權犯罪的司法人員6713人,佔司法人員犯罪總數的79.5%;涉嫌貪污賄賂犯罪的司法人員1729人,佔司法人員犯罪總數的20.5%。
來自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分析表明,羣體性、團伙性的窩案串案成爲當前司法人員職務犯罪的突出特徵。這種形式的司法人員犯罪危害大,查處案件的難度大,社會影響十分惡劣。
此外,當前在民事行政訴訟中,徇私舞弊、枉法裁判在立案、審理和執行的各個訴訟環節仍不斷髮生,這類犯罪主要表現在:虛設原告,濫用管轄權,不該立案而立案;授意當事人僞造證據,或明知證據虛假,仍加以採信認定;搞假公證、假拍賣、假鑑定、假破產,濫用裁判權、調解權和執行權;與涉案當事人相互串通,做假案;利用職權隱匿銷燬證據,或非法執行,牟取私利。
針對司法人員職務犯罪的嚴重情況,最高人民檢察院要求檢察機關在查辦司法領域的職務犯罪時,突出查辦司法人員在訴訟活動中貪污受賄、枉法裁判、徇私枉法等犯罪案件。
濟南: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將有法可依
2004年1月1日起,山東省內第一部關於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的地方法規《濟南市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條例》將正式施行。這是記者10日從濟南市檢察院爲此專門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得到的消息。
據濟南市檢察院副檢察長王建介紹,近幾年來,檢察機關查處職務犯罪案件的力度不斷加大,但查辦案件已從經濟領域向黨政、司法機關及文教、衛生等多領域滲透,大要案、窩案、串案增多。單靠打擊職務犯罪已不能解決根本問題,預防纔是治本之策。而現在的預防工作往往遇到運行機制不規範、權責不明確等問題。解決的途徑只有通過法律或法規的形式,把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納入法制化、規範化的軌道。
濟南市制定這部條例的目的就在於明確社會各責任主體在預防職務犯罪工作中應盡的職責和義務、履行職責的程序,以及違反職責應承擔的法律責任,以期構建起一個符合職務犯罪社會控制規律的預防工作體系。如《條例》中規定,各級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國有企事業單位要制定預防職務犯罪的具體措施,實行單位負責人任期、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制度;國家工作人員被錄用及任職、晉升時,要接受預防職務犯罪教育;政府應實行政務公開,建立健全對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採購、建設項目招投標等活動的管理制度,完善監督制約機制;公民、法人如果發現涉嫌職務犯罪行爲,應當及時舉報;新聞媒體、司法行政等部門也應當加強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的宣傳活動等等。
另據濟南市檢察院提供的數字,今年濟南市檢察系統已經查辦職務犯罪案件259件,這個數字比去年下降了19%。其中涉及貪污受賄犯罪等經濟案件佔到三分之二,其它爲瀆職及利用職權侵犯公民人身和民主權利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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