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屬國有企業建立經營者長效激勵機制的指導意見(試行)》日前出臺。根據這個指導意見,產權單位可選擇增值獎股、直接購股、虛擬股份、分紅權、股份期權等方式對企業經營者進行長效激勵;經營者所得權益由控股股東統一託管、分戶管理,任期內不得轉讓;除分紅外,其它權益均可繼承;對經營者的激勵上不封頂。
據介紹,增值獎股是指當企業淨資產收益率超過預定目標時,在扣除非經營收入後超出目標以上的部分,分檔按遞增比例提取,並按當期每股淨資產的價格折算成企業股份獎勵給經營者。直接購股是指企業股東或產權單位同經營者商定,經營者在任期內可按當期淨資產的價格,或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出資購買本企業的股份。虛擬股份指經營者完成經營目標所獲得的獎勵按當期每股淨資產的價格折算成虛擬股份,經營者依此享受分紅和股份增值收益,並可在適當時機將其所有的虛擬股份轉爲企業的等量實股。分紅權指當經營者完成經營目標時,可獲得一定數量的分紅權,分紅可逐年累積。股份期權指當經營者完成經營目標時,授予經營者在一定的時期內(行權期)以約定的價格(行權價格)購買一定數量公司股份的選擇權。
指導意見還規定,經營者也可選擇其它以股權爲基礎的長效激勵方式,但基礎設施、公用事業及特許經營、專營行業的企業,暫不採取實股激勵的方式。此外,實行長效激勵機制的董事長、總經理不再享受獎勵年薪,其基本年薪和效績年薪按《深圳市國有企業經營者年薪制實施辦法》相關規定執行。
爲保證長效激勵機制的有效推進和建立,深圳有關部門已準備儘快選擇5-10家有代表性的重點企業實行試點,爭取2005年前在該市絕大部分企業鋪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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