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在伊拉克最高文職行政長官布雷默和軍方最高將領桑切斯均稱,現在還無法確定在何時和何地由誰對薩達姆進行審判。此舉表明,美國政府有可能將薩達姆作爲戰犯帶回美國進行審判。
當美國還沒有抓住薩達姆時,美國政府和國會就戰後如何審判伊重要戰犯爭執不下,薩達姆未來會在國際法院、美國軍事法庭還是伊拉克法庭接受審判,至今仍是一個未知數。
將伊拉克高官交由海牙國際法庭來審判是國際慣例,也是得到聯合國支持的觀點。如果是那樣的話,國際法庭可能提起訴訟的罪名包括,薩達姆等伊拉克高官在戰爭中使用人體盾牌,向平民進行報復,將軍事設施修建在醫院和學校周圍,非法擁有毒氣和細菌戰武器,以及對伊北部庫爾德人施加暴力等。
不過,布什政府擔心的是,一旦進入國際法庭審判,美國就無法施加足夠的影響,並擔心其審判會遙遙無期,最終的審判結果也可能會與美國所期望的大相徑庭。總統戰爭罪問題大使皮埃爾?普羅斯佩說,就伊拉克政府對美國人員犯下的“戰爭罪”而言,美國認爲沒有必要藉助於國際法庭對他們進行審理,同時國際刑事法院也無權插手,因爲美國和伊拉克都不是國際刑事法院條約的締約國。
其實,早在去年伊拉克戰爭還未開打之時,美國就威脅說要把薩達姆押到美國本土受審。據悉,美國計劃以“戰爭罪”單獨對伊拉克高級官員進行審判,而不會尋求位於海牙的國際法庭的參與。據報道,有可能審理薩達姆等伊拉克高官的包括美國的軍事法庭或是聯邦民事法庭,但目前具體由何法庭起訴還未確定。美國政府指責伊拉克政府至少在三個方面違反了《日內瓦公約》中規定的戰爭規則,包括在電視中播放死亡的聯軍士兵的屍體、審問並虐待5名美國戰俘以及指使伊軍隊使用詐降行爲來與美軍作戰等。
據悉,如果美國法庭認定這些伊拉克高官的戰爭罪名成立,他們最高可能面臨死刑。分析家認爲,由美國自己來審判伊高官是最方便,也是最有利的辦法。按美國國內法對國外領袖進行審判在美已有先例。但是如果美國此次單獨審判薩達姆,勢必將更加引起國際社會的非議和不滿,會有更多的人指責這是一種“勝者司法”,另外,此舉也將使伊拉克人民的反美情緒重新點燃,從而使戰後美在伊拉克的影響力下降。
布什政府的折衷選擇之一是由戰後伊拉克人成立的法庭來審理薩達姆。白宮一份聲明指出,美國將支持由新的伊拉克過渡政府成立戰犯法庭主持對薩達姆政權成員的審判,同時表示這一法庭將負責對伊拉克戰爭開始之前的各項罪行進行審理,而伊戰中的罪行仍由美國國內法庭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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