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經市政府同意,市財政局日前發出關於明年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和限額標準的通知,要求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集中採購目錄以內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必須依法進行。
通知中說,納入集中採購目錄屬於通用項目的,必須委託集中採購機構代表採購;納入集中採購目錄屬於部門和系統具有特殊要求的專用項目,經市財政局批准後,由採購單位委託經政府採購管理部門認定資格的政府採購業務代理機構,或者集中採購機構實施採購。
採購單位採購集中採購目錄以外、限額標準以上的項目,應委託經市級政府採購管理部門認定資格的政府採購業務代理機構或者集中採購機構實施採購。其限額標準是:貨物類單項金額在5萬元以上,或者單項低於5萬元但批量金額在10萬元以上;工程類金額在20萬元以上;服務類單項金額在1萬元以上,或者單項低於1萬元但批量金額在5萬元以上。
採購單位採購集中採購目錄以內或者限額標準以上的項目,凡達到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的,應採用公開招標方式,委託經市級政府採購管理部門資格認定的政府採購業務代理機構或集中採購機構實施採購。具體數額標準爲:50萬元以上的單項或者批量貨物;30萬元以上的單項或者批量服務;100萬元以上的工程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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