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記者從海淀區法院獲悉,一專門揀朋友下手、入室盜竊手機的“殺熟大盜”被海淀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罰金人民幣3000元。
這個“殺熟大盜”名叫王立冬,北京人。2003年7月27日,王立冬將朋友李治的手機偷走,以1100元的價格賣掉。在隨後的一個月裏,王立冬先後“光顧”了朋友王某、張某、邢某、鄭某的家,趁友人不備,盜竊手機4部,揹包1個等物品,前後共盜竊5起,總計價值709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