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介紹,天津排水、治理污水外溢實行市、區兩級管理模式。今年12月1日,天津市實施了《天津市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管理條例》,新的條例對排水實施養護維修管理責任做了明確規定:公共排水設施由排水管理部門負責;自建排水設施由產權單位負責;住宅區內的化糞井及其與住宅相連接的管道由產權單位負責。也就是說,化糞井到樓道口之間的管道和樓房內下水道由產權單位負責養護管理。化糞井以外至里巷管道區域由各區市政局負責養護管理。道路上排水乾管區域由排水管理處8個排水所負責養護。
新條例規定養護維修責任單位發現污水外溢、管道堵塞、設施損壞應立即疏通維修設施,不採取措施的,責令限期治理,逾期不治理的處罰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排水管理部門可以委託排水專業單位進行治理,並由養護維修責任單位支付費用。爲了徹底治理污水外溢、管道堵塞、設施破壞,在治理上加大了巡查力度,實行定人、定片巡查制度,市政干支管道冒污水,發現問題24小時內立即解決。同時,對產權單位自管的住宅排水設施實行督促檢查的辦法,依法行政,督辦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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