緣石坡道城市市區和郊區新建和擴建道路的人行道,在交叉路口、街坊路口、單位出入口及人行橫道等處,緣石坡道設置率應達到100%。城市主幹道、次幹道、支路、街道的人行道各種路口坡化改造率達20%。
盲道城市建成區的主幹道及市、區級商業街、步行道等人行道都應設置盲道。城市公園、廣場、商業區及重點公共建築的人行道口和城市建成區的公交車站等候區,應設置提示盲道。人行橫道設有過街音響信號裝置。
公共建築無障礙設施建築新建的辦公科研建築、商業服務建築、文化紀念建築、觀演體育建築、醫療與交通建築、學校與園林建築、福利院(所)、室外公共廁所等各類公共建築無障礙設施建設率達100%。對已經建成的各類公共建築的相應設施進行無障礙改造,其中政府及司法部門辦公建築,綜合(專科)醫院,航空港及火車、地鐵、城鐵、碼頭、汽車客運站、城市廣場、城市公園無障礙設施改造率達80%;大中型商場、購物中心、專賣店、星級飯店、賓館、餐飲店、郵局、銀行、室外公共廁所無障礙設施改造率達30%;文化館、圖書館、科技館、展覽館、博物館、紀念館,影劇院、音樂廳,體育場館、高等院校、中小學、托幼建築無障礙設施改造率達50%。
居住建築無障礙設施建築城市市區和郊區新建居住區、居住小區無障礙設施建設率達100%。
新建的高層和中高層住宅、公寓、宿舍建築無障礙設施建設率達100%;建成區已經建高層和中高層住宅、公寓、宿舍建築無障礙設施建設率達20%。城市建成區已建居住區、居住小區無障礙改造率達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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