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日本政府正式批准了關於向伊拉克派遣配備飛機、軍艦、裝甲車等重裝備的約1000人自衛隊的基本計劃,這將是自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以來日本向海外派遣的規模最大的一支部隊。2003年,日本突破軍事發展束縛的勢頭愈加明顯。
借伊拉克戰爭之機謀求突破
美英等國發動的伊拉克戰爭,成爲日本在軍事發展上謀求新突破的主要契機。日本政府第一時間對美英未經聯合國授權即動武給予“理解和支持”。在這一立場之下,日本防務政策調整開始進入緊鑼密鼓的實施階段。
6月,《應對武力攻擊事態法》等“有事法制”相關三法,在經過日本國會衆參兩院高票通過後開始施行。這一被學者稱之爲“戰爭法”的法律體系,對日本未來的軍事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其中所包含的極具主觀色彩的“推斷有事”概念,以及建立在絕對權限之下的全民動員體制等內容,均預示着日本防務政策將產生根本性轉變。
7月,日本國會通過《支援伊拉克重建特別措施法》。據此,日本政府有權向至今仍處於亂局之中的伊拉克派遣自衛隊。從該法的內容來看,其要害主要有二:一是首開日本戰時直接向衝突地區派遣自衛隊的先例,二是爲日本在不經聯合國授權和衝突當事國政府認可的前提下,實施自衛隊海外派遣打開了方便之門。
徹底摒棄“專守防衛”戰略
今年5月20日和11月2日,日本領導人先後表示要爲日本自衛隊“正名”,認爲“自衛隊實際上就是軍隊。憲法早晚會承認自衛隊是軍隊”。分析家們認爲,目前,除憲法第九條外,制約日本軍事力量走內外結合型發展道路的政策因素均已蕩然無存。何況堅冰已破,修憲只不過是時間問題。屆時,日本自衛隊將成爲名副其實的軍隊。
在此背景下,世人有理由相信,日本冷戰後的軍事戰略已徹底摒棄了“專守防衛”的所有屬性。具體表現爲:一是軍事力量的職能由“自衛型”轉變爲“自衛與外向型”相結合的體制,自衛隊在事實上完成了向“正常國家”的“正常軍隊”的脫胎換骨;二是戰略方針由以往的“被動禦敵”轉變爲“先發制人”,具有鮮明的主動先期威懾性格;三是基於其廣義“周邊事態”理論,軍事力量的運用範圍由日本週邊擴展至全球,以“支援美軍軍事行動”爲名實施“海外干預”將成爲自衛隊又一主要戰略任務;四是繼續強化日美軍事同盟關係,並以最終確立日美聯合作戰體制爲戰略目標。
武器裝備繼續大型化高技術化
與此同時,今年,日本在軍事體制編制調整及武器裝備發展等方面均有大的動作。
在體制編制調整改革方面,一是調整領率機關體制,以精簡機構,提高聯合作戰指揮效能。2003年初,擬議改組參聯會爲聯合參謀部,賦予其聯合作戰指揮權限;二是優化陸上自衛隊主戰部隊體制編制,實現陸上自衛隊作戰部隊的立體機動投送;三是繼續以陸上自衛隊爲主裁減員額,並最終實現“合理、高效、精幹”的軍事力量建設發展目標。
在武器裝備發展方面,武器裝備繼續向大型化、遠程化、高技術化方向發展。陸上自衛隊的90式主戰坦克,海上自衛隊的4600噸“村雨”級和7200噸“宙斯盾”級驅逐艦,航空自衛隊的F—2戰鬥支援機和F—15戰鬥機等仍是裝備採購的重點。此外,海上自衛隊已將建造13500噸級“直升機導彈驅逐艦”列入2004年防務力量發展計劃,預示着日本在武器裝備遠程化和大型化方面將再上一級臺階。
對於與美國聯合開發“戰區導彈防禦系統”(TMD)問題,日本的態度十分積極。下一步日美聯合開發的重點,主要是“愛國者—III”截擊導彈和更爲先進的彈道導彈偵察預警系統。今年3月28日,日本成功發射了2顆偵察衛星。儘管第二批2顆偵察衛星11月29日發射失敗,但日本構建自主偵察衛星系統的決心並不會因此而動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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