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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15日在京舉行新聞發佈會,公佈第一批正式認定的“東突”恐怖組織和恐怖分子名單。
“東突”恐怖組織有4個:東突厥斯坦伊斯蘭運動、東突厥斯坦解放組織、世界維吾爾青年代表大會、東突厥斯坦新聞信息中心。“東突”恐怖分子有11名:艾山·買合蘇木、買買提明·艾孜來提、多裏坤·艾沙、阿不都吉力力·卡拉卡西、阿不都卡德爾·亞甫泉、阿不都米吉提·買買提克里木、阿不都拉·卡日阿吉、阿不力米提·吐爾遜、胡達拜爾地·阿西爾白克、亞生·買買提、阿塔汗·阿不都艾尼。
公安部反恐怖局副局長趙永琛說,長期以來,尤其是20世紀90年代以來,在我國境內外的“東突”勢力爲實現破壞國家統一的目的,在我國新疆等地和有關國家策劃、組織、實施了一系列爆炸、暗殺、縱火、投毒、襲擊等恐怖暴力活動,罪行累累,嚴重危害了我國各族人民羣衆的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並對有關國家和地區的安全與穩定構成了威脅。本着嚴厲打擊恐怖主義、分裂主義、極端主義的精神,我國政府依法開展防範和懲處“東突”恐怖勢力的工作,有效地保護我國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維護了我國尤其是新疆地區廣大人民的生命權、生存權、人身安全權、發展權等基本人權和自由,同時也有力地維護了我國周邊地區的安全與穩定。
據趙永琛介紹,這次公佈第一批“東突”恐怖組織和恐怖分子的工作是嚴格依法進行的。認定並對外公佈的“東突”恐怖組織、恐怖分子的主要依據是:刑法及2001年12月29日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的刑法修正案(三),國家安全法及其實施細則,我國加入的一系列反恐怖國際公約,如聯合國通過的制止恐怖主義爆炸的公約、制止向恐怖主義提供資助的國際公約等以及聯合國安理會通過的第1267號、1373號、1333號、1456號等反恐決議。
趙永琛說,中國政府願與國際社會開展反恐怖合作,中國政府同樣希望國際社會對中方打擊恐怖活動給予支持。中國願意與國際社會在打擊包括“東突”恐怖勢力在內的國際恐怖主義活動中,就反恐怖情報信息交流、引渡和遣送恐怖犯罪嫌疑人、截斷恐怖活動的資金來源等方面加強合作。他呼籲各國政府尤其是執法部門對我國認定並公佈的這4個恐怖組織依法取締,禁止其在本國境內活動,禁止支持、資助、庇護,凍結它們的資產;對這11名恐怖分子依法進行刑事調查,查清其下落予以拘捕,並移交給我國,以便我國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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