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三亞市中級人民法院日前對109名師範類畢業生訴三亞市人民政府、三亞市教育局行政不作爲一案作出一審判決,裁定兩被告的行爲屬行政不作爲,政府一方在此次訴訟中敗訴。法院判令政府有關部門必須在60日內,對這些師範類畢業生的就業安置作出書面答覆。
大學畢業生王某等109人分別於2000年至2002年從海南師範學院、瓊州大學等師範院校畢業後,按規定持省教育廳出具的《師範專業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到三亞市教育局報到。三亞市教育局接受王某等人的報到後,以教師隊伍超編,需在全市範圍內實行競爭上崗爲由,對這些師範生的就業未予安置,也未作書面答覆。
在就業問題未能得到解決的情況下,今年8月28日,王某等人將三亞市人民政府、三亞市教育局告上法庭,訴請法院裁定兩被告行政不作爲,判令三亞市政府及時確認他們爲國家正式職工,對他們進行就業安置並對就業安置的具體時間和具體單位作出書面答覆。
三亞市副市長陳馬林代表三亞市政府出庭答辯稱,政府部門已把師範類畢業生的就業工作列入計劃,並實行競爭上崗,所有2000屆至2003屆的師範類畢業生,均可通過競爭上崗獲得平等就業機會。王某等人雖已到教育局報到,但未和用人單位辦理聘用幹部手續,不能視爲國家正式職工,請求法院依法駁回王某等人的訴求。
經過質證、認證和對案件事實的確認,三亞市中級人民法院於11月25日當庭宣判,根據國家及海南省的相關政策規定,三亞市人民政府和三亞市教育局雖然以競爭上崗等方法解決了部分人員的就業問題,但不能視爲對全部原告的就業作出了安置或予以答覆,更不能視爲完全履行了其法定職責,其行爲應當認定爲行政不作爲。三亞市中級人民法院限定三亞市人民政府、三亞市教育局在判決書生效之日起的60日內對王某等原告的就業安置作出書面答覆。王某等人訴請法院確認其爲國家正式職工身份的請求,不屬法院審查範圍,法院對此予以駁回。
當事人對三亞市中級人民法院的一審判決未提出上訴,目前判決已生效。三亞市教育局主要負責人表示,將在法院規定的期限內對王某等人的就業安置作出書面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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