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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連日的系列報道“透視乞丐現象”在社會上引起了強烈反響,天津市憲法專家和心理學博士分別從“法”和“人”的角度,與我們一起對城市乞丐的增加和乞丐“職業化”傾向的出現進行了“透視”。
從“求生”演變爲“求財”
對於《收容條例》廢止引起城市乞丐增多一說,南開大學法政學院副教授、本市憲法專家魏健馨持不同觀點。魏健馨認爲,在中國歷史發展過程中,乞丐現象經歷了一個從傳統到現代的蛻變。傳統的乞討可以說是一種窮途末路的選擇,大多是因災荒、貧困、戰亂等原因所致,現在卻已逐漸演變爲一種職業,甚至是一種讓人趨之若鶩的職業。如今,乞丐們通過不勞而獲“發家致富”,從求生到求財,從打零工到職業化,從老年化到年輕化,從有償乞討到無償索取,這些情況都是隨着社會背景和社會環境的變化而出現的。
魏健馨認爲乞丐數量增加與法制觀念變化有關。乞討也是人的一種基本權利,法律對此沒有明確的禁止規定,按照傳統的法理思維講,法律沒有明確禁止的就是可以行使的,所以,乞討成爲一種可以選擇的生活方式。從“乞丐現象”中可以總結出一般的法理原則:人們享有的權利範圍和自由空間是廣闊的,所以,人與人之間要學會一種包容。但一個人在享有權利的同時,要考慮權利的相對性,不能影響到其他人的生活方式和選擇,這也是法制觀念的一個基本內涵。目前,有些地方出臺相應規定,限制乞討者在某些場所乞討。魏健馨認爲,以不影響一般社會公共利益和秩序爲出發點限定乞討範圍未免不是一個好的嘗試。是趨利避害的價值選擇
南開大學法政學院心理學博士管健從“人”的角度透視乞丐現象。管健認爲,目前,社會寬容度的提高使得行乞的道德壓力降低。傳統道德視乞討爲可恥行爲,把乞丐當作“賤民”,如今這一觀念已經發生較大改變。我們發現,在我們的社會中有很多新鮮事物已被人們寬容地接受了,比如“人造美女”、“異性合租”等,這都反映了社會寬容度的提高。一位來自安徽的乞討老婦在被救助時說,她在市郊租了一間民房,白天出去乞討,晚上回家。兒子、兒媳則以收廢品爲生。老婦說,她每天能討到二三十元,加上兒子收廢品的收入,現在已經有能力回老家蓋房了。而周圍的人都認爲這名老婦很能幹。衆人的態度深刻地反映了人們觀念上的變化。
乞討行爲看似是一種無規律的流動行爲,但管健提出,其實際上是有內在規律的,其仍然是人們趨利避害的價值選擇。當一些人在家鄉需要勞動或是因通過勞動也無法獲得較多收入的時候,他們便會選擇自己利益的最大化,選擇去乞討。再加之他人的慷慨解囊行爲在一定程度上也強化了乞討人員的乞討心理。在這個角度上講,有時人的助人行爲也是很矛盾的,不幫助顯得缺乏人情味,而幫助又產生了負面意義。
由此,管健提出,解決城市乞丐問題最根本的途徑是發展農村經濟,吸引勞動力的流向。同時,對以乞討爲職業的人羣加大法律的管理辦法和社會工作的力量;對於確實需要幫助的乞丐,要加大救助站的宣傳力度,讓他們瞭解這個組織的存在和運轉的模式等,使救助站成爲他們一個暫時的溫暖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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