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進一步加強外匯領域反洗錢合作,共同打擊外匯領域洗錢犯罪活動,公安部和國家外匯管理局聯合制定了我國反洗錢職能部門間的第一個反洗錢合作規定。
據外匯局有關負責人23日介紹,“合作規定”進一步密切和加強了公安機關和外匯管理部門反洗錢方面的合作關係,對公安機關和外匯管理部門在外匯領域反洗錢合作中的職責分工及合作機制、內容、程序等提出明確要求。
根據“合作規定”,公安機關和外匯管理部門將按照“防範在先,嚴格保密,依法辦案,分工負責,密切配合”原則,建立信息交流渠道,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實施聯絡員制度,跟蹤覈查大額和可疑外匯資金交易,充分發揮各自職能優勢,整合雙方力量,逐步形成務實高效、靈活多樣的合作機制。
這位負責人表示,制定反洗錢合作規定是國際上反洗錢工作的慣例和成功經驗。“合作規定”的出臺,標誌着公安機關和外匯管理部門反洗錢合作進一步走向法治化、制度化和規範化。
據這位負責人介紹,公安機關和外匯管理部門目前均已建立了專門的反洗錢部門,特別是《金融機構大額和可疑外匯資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的頒佈實施,進一步加強了彼此在反洗錢領域的合作。我國外匯領域反洗錢工作機制已初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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