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日前召開的全國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會議上了解到,2004年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已全面啓動,國家將採取多項措施加大退伍安置力度,確保退伍安置工作的順利進行。
民政部有關負責人指出,根據國務院和中央軍委有關精神,對安排工作的城鎮退役士兵,國家將動員全社會所有行業和單位的力量,全力安置好。各級民政部門將按照“國防義務均衡負擔”的原則,根據各種所有制性質和組織形式的機關、團體以及包括非國有經濟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在內的企事業實際狀況,科學合理地擬訂出安置計劃,由各級人民政府批准後下達。所有行業和單位,都要從軍隊建設和社會穩定的大局出發,努力完成當地政府分配給予的安置任務。
這位負責人介紹說,轉業士官、立功受獎退役士兵等重點安置對象將得到優先和較好的安置,社會公益等適合城鎮退役士兵就業的崗位也會優先選用符合條件的城鎮退役士兵。此外,實行安置任務有償轉移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將進一步總結和規範有關工作,中央國家機關包括其京外的直屬機構、企事業單位也將積極幫助下屬單位完成好安置任務。對於完成安置任務好的單位要按照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沒有完成安置任務的地區不能評爲“雙擁模範城(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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