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溫哥華地區46名華人12月19日通過律師向聯邦法庭提起公訴,狀告聯邦移民部新規定給他們造成“無法彌補”的傷害,理由之一是加拿大入境執法有歧視之嫌。
他們表示,從香港、韓國和西方國家回美的永久居民可以不用出示永久居民卡,大陸、臺灣來加的卻必須出示,這種作法讓他們覺得受到了歧視。原告要求每人得到5萬加元新卡申請拖延賠償費,如果申請被拒,賠償將增加到每人25萬加元。
據《溫哥華太陽報》報道,加拿大移民部要求所有永久居民今年年底前申請新的“楓葉卡”,同時嚴格永久居民要求,過去5年中沒有在加住滿兩年的,不能申請新卡,只能以人道理由另行申請。
新規定讓溫哥華很多在大陸、臺灣有生意或家庭的華裔居民感到失望,因爲加拿大長期以來沒有認真執行5年住滿兩年的規定,很多人因此拿不出住滿兩年的證據。而沒有新卡,就不能順利入境。不少人被迫取消回臺灣和大陸的近期旅行計劃。
一位律師稱,政府基本上沒有公平對待這些所謂的“太空人”。根據過去的立法,只要沒有放棄加拿大永久定居的意圖,就可以長時間飛來飛去。目前,加拿大移民部尚未對訴狀作出法庭迴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