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一對農民夫婦承包了220畝土地種植棗樹,誰知大部分棗樹紛紛死亡。經過調查分析,這對夫婦認爲棗林旁的津南區環科油脂實驗廠排出的油煙是罪魁禍首,於是訴至法院,要求油脂廠及其經營者以及開辦單位賠償254萬餘元。據介紹,這是天津市首例因空氣污染造成種植物死亡而引發的索賠案。昨天下午,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油脂廠賠償原告54萬餘元。
2000年3月,本市津南區北閘口鎮翟家甸村農民劉子江與馮桂英夫婦承包了該村耕地220畝栽植冬棗樹,種植酸棗苗。2001年七八月間棗樹出現了葉子發黃甚至死亡現象,二人認爲是鄰接棗園北部的油脂廠煉油時排出的有害氣體所致。2002年7月,二人向二中院提起訴訟,要求被告賠償其各項損失共計254萬餘元。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油脂廠成立於1997年6月,屬於集體所有制企業,其開辦單位是輻射所。輻射所在庭審中稱,沈某是油脂廠的實際經營者。2002年7月17日,油脂廠經工商部門批准註銷,但並未登報公告進行清算。法院經審理判決被告沈某償付原告劉子江夫婦經濟損失541314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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