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宋某,我是宣武區人民檢察院的工作人員,根據我院制定的《延長羈押期限案件告知規則》,現向你告知延長羈押的原因、期限。”
昨天上午,犯罪嫌疑人宋某成爲宣武區檢察院出臺《延長羈押期限案件告知規則》後被告知延長羈押原因、期限的第一人,他同時也是全國首個因延長羈押被告知的犯罪嫌疑人。
犯罪嫌疑人宋某因貪污罪被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公訴部門經認真審查後認爲此案需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需延長宋某的羈押期限。案件承辦人向宋某宣讀了《延長羈押期限告知書》,對宋某延長羈押期限的原因和期限進行告知。當承辦人問及宋某對告知規則的看法時,宋某說,檢察機關的這種做法保護了他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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