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政府最近在軍事上一系列的決定表明,日本的防衛政策發生了根本的變化。
根據《支援伊拉克重建特別措施法》,日本最近下令出兵伊拉克,使日本自衛隊第一次開往戰爭地區。一項民意測驗表明,有91%的日本人認爲日本有捲入戰爭的危險。日本行使集體自衛權不可避免,自衛隊變成了日本名副其實的在別國領土上作戰的軍隊。
19日,日本政府在安全保障會議和內閣會議上正式決定從2004年度開始建立彈道導彈防禦體系。20日,日本防衛廳又披露,明年8月要修改防衛計劃大綱,新的防衛計劃大綱將把海外派兵法律化、永久化,自衛隊將不再根據每次派遣決定臨時組織,而是要有一支“常設部隊”。
這裏有以下三點值得注意:
首先,日本的防衛趨於高技術化,日本陸海空自衛隊從此同冷戰時代的防務政策劃清界限。冷戰時期,日本的陸上自衛隊爲了應付前蘇聯從遠東地區進攻北海道,配備了昂貴的戰車;日本的海上自衛隊爲對付前蘇聯的潛水艇,各種艦隻配備齊全;日本的航空自衛隊重視對前蘇聯空中入侵的警戒和迎擊等等。雖然近年來日本防衛重點轉移,但軍事配備基本套路沒有變化。日本政府決定參加美國導彈防禦體系,重點防衛在空中飛來的彈道導彈,這將使日本的防衛體制發生重大變化。在組織上,爲了提高戰鬥效率,現在已經出現在政府內設“導彈防禦局”的呼聲。在武器裝備上,建立導彈防禦體系據說要花8000億到1萬億日元,爲了籌措鉅額經費,日本的戰車、護衛艦和戰鬥機等常規武裝將大幅削減。因此,日本作出參加美國導彈防禦體系的決定可以看成是日本防衛的轉折點。
其次,日本建立導彈防禦體系意在進攻。自衛隊走出去以後,由於戰場形勢不斷髮生變化,日本勢必和美國一樣樹敵過多。由於高技術戰爭不分前方和後方,因此,日本自衛隊在前方進攻別人的時候,也有後院起火的可能性,建立導彈防禦體系後,可以使自衛隊攻防兼備,在穩固後方的基礎上,更大膽地在外執行任務。另一方面,導彈防禦體系和導彈是矛利還是盾堅的關係,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要想防住對方的導彈,必須充分了解其性能,掌握更新的導彈技術,這樣很容易進行攻守轉換,通過開發技術過硬的導彈防禦體系,掌握更尖端的導彈技術,從而生產出別人更難防禦的導彈來。因此,日本參與導彈防禦體系,在防止別國導彈進攻的同時,也有利於日本開發打擊別人的高技術導彈。
第三,可以爲日本進軍世界軍火市場排除障礙。日本已經參與了戰區導彈防禦體系的技術研究,1999年財政預算爲此撥款9.6億日元,此後的五六年內日本的研究經費將達到200億—300億日元。日本決定在此基礎上建立導彈防禦體系,是爲參與導彈防禦系統的生產。現在高精尖技術各國分別開發是一種世界潮流。日本不可能單獨建立導彈防禦體系,美國也同樣需要日本的技術。日本製造的零件不僅要出口到美國,還將出口到其它國家。然而,按照目前的法律,日本不能這樣做。1967年,日本製定的武器出口三原則規定了不能出口武器的範圍:一、共產圈;二、聯合國決議禁止進口武器的國家;三、明令禁止進口武器的紛爭當事國。1976年,日本政府又進一步規定,即使往三原則規定之外的地域出口武器也應該慎重。1983年還僅限於武器技術對美國解禁,此後,日本參加聯合國維和行動派遣的自衛隊攜帶武器就不受三原則限制了。
三原則的主要目的就是爲了貫徹和平憲法,防止日本成爲軍火商。這次日本參加導彈防禦體系的開發和生產,必定要修改武器出口三原則,日本參與軍火市場從此再沒有任何限制。現在的防衛產業供應範圍僅限於日本防衛廳,由於不能大批量生產,戰車和護衛艦單價很高,日本防衛廳長官在國會答辯時說,日本生產一輛戰車的錢可以買美國的六輛。防衛產業製造廠家也想往美國出口武器,開拓世界軍火市場。種種跡象表明,日本參加導彈防禦體系,趁機廢除武器出口三原則,另一個目的是想在世界軍火市場上分得一杯羹。
最後應該提到的是,目前日本政府的很多決策沒有牽制力量,即使大多數國民反對,政府仍可以一意孤行。就拿這次出兵伊拉克來說,日本經濟新聞社前不久進行的一項民意測驗表明,反對出兵伊拉克者佔52%,贊成者只有33%,但日本政府決定照樣出兵不誤,這種沒有牽制、無視民意的權力很容易使日本滑向險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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