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鄭州市民朱先生給記者打來電話,稱在西區的一根電線杆上貼有一張“發泄公司”的小廣告,上面寫着:“本公司可以提供大量和你仇恨的人非常像的發泄對象,可以罵他,甚至侮辱他,打他。”
上午10時許,看到了這張小廣告後,記者按上面的聯繫電話撥了過去,一名男子問記者:“想找一個什麼樣的人發泄?”記者謊稱一個人借了自己幾千元錢,拖着不還,“我非常惱他,想找一個像他的人發泄一下”。電話裏的男子聽了,一口應承下來,“沒問題,我們提供的人保證讓你滿意!”該男子說可以面談一下,並主動約在隴海路上某大廈門口見面。
10分鐘後,記者來到該大廈門口見到一個身穿白色風衣的男子,他說,“我是公司的經理,很高興你能成爲我們的客戶”。說完,還與記者主動握手。然後,他介紹起了他“公司”的業務範圍,“想要什麼樣的人,我們都能提供,從年齡到長相、身高,我們有專門的化妝師,從細節上把他打造成和你需要發泄的人一樣,你可以盡情地宣泄你的仇恨”。
“你們生意怎麼樣?”記者問。“當然很好了,有時都安排不過來。”“白風衣”說。接着,他讓記者提供發泄對象的照片以及年齡、身高等相關資料,“想盡快給你安排”。並稱“服務質量絕對讓顧客滿意”。
記者問,你們公司註冊了嗎?“白風衣”說:“沒有,我們是行走在法律的邊沿。”記者讓他解釋這句話,他說:“保證我們的行爲都不觸犯法律,大家都不會有事。”
記者又問,你們提供的“發泄對象”同意嗎?“白風衣”說:“我們之間簽訂的有協議,他們拿到自己應得的勞務報酬,所以不會不同意。”
關於收費問題,“白風衣”說,“發泄”一次需要1000元錢,但客戶不能把“發泄對象”打傷,“可以罵他,侮辱他,但動手時一定要輕”。接着,記者以回去考慮一下爲由離開。
聽說有這種“發泄公司”,市民周女士說,太不可思議了,“我感覺這種做法不妥,‘發泄’時出手太重,打傷人怎麼辦呢?”市民吳先生感到“發泄公司很新鮮,但也很討厭”。記者在採訪中發現,大多數市民感到“發泄公司”的做法是不對的,“不合乎正常的情理”。
關於這種“發泄公司”,記者採訪了工商部門,鄭州市工商局企業登記註冊處的有關人士堅決地說,“從沒批准過這種公司,這種公司根本不可能在工商部門註冊,也就是說,所謂的‘發泄公司’是非法的”。
而針對“找人發泄”一說,鄭州市順河律師事務所的秦建律師告訴記者:“‘發泄公司’的這種做法,實際上已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權利,不管他們提供的發泄對象同意與否,都已觸犯了法律,至於說是行走在法律的邊沿,只是自圓其說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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