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公安局有關方面負責人昨天接受記者採訪,披露了12月20日凌晨發生在 滾石迪士高舞廳內的強姦案件真相。
涉嫌強姦犯罪的3名嫌疑人分別爲:吳×奇,男,1984年5月出生,廣東雷州人,落網前在拱北某酒吧工作;黃×明,男,1984年8月出生,廣東遂溪人,落網前在拱北某餐廳工作;黃×忠,男,1984年4月出生,廣東遂溪人,落網前在拱北某餐廳工作。
吳姓歹徒伺機施暴強姦案件瞬間發生
12月20日凌晨1時許,吳姓女子與其朋友張××、甄××一起到滾石迪士高舞廳玩耍。
凌晨2時許,吳姓女子及其朋友張××兩人在舞池跳舞時,被吳×奇、黃×明糾纏,要拉吳姓女子和張××兩人到他們所在的卡座喝酒,遭到拒絕。
吳姓女子的朋友張××覺得氣氛不好,走往別處。吳姓女子則被吳×奇、黃×明、黃×忠3人強行拉至他們所在的16號卡座的沙發上。趁其他人正在跳舞沒有注意,黃×明、黃×忠扯住吳姓女子,吳×奇翻起了該女子的裙子,實施強姦,由於遭到吳姓女子的反抗,暴行即刻停止。事後經調查覈實,周圍所有人員均未察覺。但是天網恢恢,犯奸作科者還是沒能逃脫法律的制裁。
事主同伴電話報警九分鐘內歹徒落網
凌晨3時03分,110報警服務檯接吳姓女子的朋友張××報警。3時12分,拱北口岸分局3203號巡邏車報告,在拱北迎賓南路萬佳百貨巴士站,截獲了110報警服務檯根據報警人提供的情況而指令截查的2臺出租車,並將犯罪嫌疑人全部帶回公安機關接受審查。
從吳姓女子的朋友報稱吳姓女子遭人強姦開始,到3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被抓獲,前後只用去9分鐘時間。
“報料人”肆意渲染某報“加工”炒作
據警方覈實,南方某報的所謂報料人陶先生,實際上是拱北某迪士高歌舞廳保安部負責人曹××。具有保安身份的曹××,在一個偶然的場合,隱約聽到巡警在接處警時的隻言片語。當晚根本未到過相距10公里之外的滾石迪士高舞廳、更沒有目擊事發經過的曹××,爲了貪圖報料費,便肆意渲染,提供“報料”。報社的兩名記者,在根本未經實事求是覈查的情況下,又進行了“加工”炒作,以致一宗公安機關正在迅速偵辦的刑事案件被渲染得駭人聽聞。現已查實,根本就不存在所炒作的“‘八男子將一女子按倒沙發由一人實施強姦’,在場近200人‘懾於歹徒淫威都不敢輕舉妄動’”等情況,這樣的炒作嚴重誤導了讀者,在社會上產生了極爲惡劣的影響。
珠海市公安局有關方面負責人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社會上極少數不法分子,無視法律,從事各種違法犯罪活動,還有極少數心術不正、利令智昏者肆意歪曲或編造事實,嚴重損害了人民羣衆的工作、生活秩序和社會的治安穩定。對那些敢於以身試法的違法犯罪分子,公安機關將一如既往地依法予以嚴厲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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