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甘對未來的生活充滿希望
少女殺人犯牢內讀完大專
廣州中院昨舉行大會對614名未成年犯決定減刑和假釋
昨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廣東省未成年犯管教所舉行減刑、假釋大會,614名未成年犯獲得減刑、假釋。據悉,將有過半的未成年犯可以據此於近期走出監獄,重新步入社會。同時,68名剛被聘請的廣州中院陪審員也在管教所進行『一對一』的勸導和教育,以挽救這些一時誤入歧途的少年。
鏡頭一
14歲女犯曾夢想當記者
1999年7月,年僅14歲女孩甘某因母親與鄰居大嬸吵架,一怒之下衝進廚房拿刀衝出,對著大嬸就是致命的兩刀,大嬸倒在血泊中後不治身亡。當年,正讀初一的甘某被梅州五華縣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刑10年,1999年被移送到廣東省未成年人犯管教所。
在記者面前,甘某梳著學生裝,很拘謹地坐著,一點也不像是個凶犯。或許是時間太久,小甘講起『那不堪回首』的往事顯得很平靜。
『剛進來的時候,我覺得一切都完了,真的很悲觀,曾想過自殺,但經過所裡隊長、乾警的循循誘導後,我想通了許多東西,我知道自己觸犯了法律,應該受到處罰,但我不是一輩子就這樣『完』了,因為我纔判了10年刑,並且還可以減刑,我還有好多的時間去體驗多姿多彩的生活』。
說到這裡,小甘眼裡溢出了光彩。因為在所裡表現積極優異,經過兩次減刑3年8個月,小甘今天早上被獲知明年1月16日就可以刑滿出獄了,也就是再過20天後小甘就又成為一個自由人。
記者一邊為她高興,一邊忍不住地問她出去後有什麼打算,最想做什麼工作?『我本來最想做的是記者,因為記者可以經常見到不同的人,去不同的地方,這是我小時候的夢想,但是……我現在已經是被判過刑的人了,記者肯定是做不成了』。說著,小甘眼裡的光彩突然暗淡下去,旋又充滿希望地說,她想出去繼續讀書。原來,小甘在牢裡就完成了初中3年制教育,並通過了成人大專自考。
鏡頭二
昔日搶劫現在想讀書
在記者采訪小甘時,戴著一副眼鏡,瘦小斯文的小黃在一旁安靜地坐著,記者一直在納悶這樣一個文弱的女孩會犯什麼事被關進來,直到與她交談時纔大吃一驚。
14歲的她竟是個搶劫犯,而且是帶著人到同學家入戶搶劫,並且因為熟悉同學父母,自願替同伙『望風』。事情發生在1999年,同樣的當年小黃只有14歲,搶劫得款2萬元,被肇慶市端州區法院判刑6年。
『再過三天我就出獄了,也就是1月1日』,當記者問到出去以後如何走好『下半生的路』時,小黃指著肩上『組長』袖標對記者說,因為表現出色,她得以減刑2年5個月,正好是1月1日—新年就可以出去與家人團圓,『這一天,將是我重新開始新生活的第一天,我出去以後會好好讀書找個好工作,讓母親過上好日子,因為母親與父親很早就離婚了』。小黃的聲音突然變得哽咽。
鏡頭三
出獄後要幫助死者家屬
2000年,中山市16歲的少年阿強與朋友在逛街,突然朋友與他人發生爭執,阿強二話沒說就衝上去幫忙,結果雙雙被人打跑,年少氣盛的阿強氣不過,回去找到一把刀子再殺回來。結果是將人活活打死。阿強最後被法院判刑5年,同時給予死者家屬經濟補償十幾萬元。
盡管如此,在采訪的過程中,阿強談得最多的是3年前那『血腥的一幕』。『真的,當時的情景我一直不能忘懷,猶如歷歷在目,一條生命就這樣在我面前消失了,而他上有老,下有小,失去了男人的家庭是多麼的艱難!1月4日,我就要因為減刑出獄了,我最想做的事情就是盡最大的努力去幫助被我害得家破人亡的家庭,不管他們是否接受』,阿強的一番話讓在座的記者和法官十分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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