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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9日,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向李耀祺宣佈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書。當日,李耀祺在海口被執行死刑。李耀祺是原香港港澳國際(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兼海國投有限公司董事長。1991年至1997年間,李耀祺利用職務便利,借公司發行股票、實行股份制改造之機,以贈送股票、賺取土地差價款、領取獎金、補貼等形式,單獨或夥同他人侵吞公款,數額巨大。 |
原港澳國際(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兼海南國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稱海國投資公司)董事長李耀祺,曾是海南乃至粵、港、澳赫赫有名的風雲人物,今年68歲,是按副省級管理的幹部。他原可以功成名就,安享晚年,但卻由於瘋狂斂財,違法亂紀,最終走上了墮落毀滅的不歸路。
1998年1月,按照上級的部署,港澳國際公司被接管,同時對李耀祺進行離任審計,發現截至1997年底,公司賬面虧損達12多億元港幣。李耀祺被停職審查。1999年1月,李耀祺因涉嫌貪污罪被海南省檢察機關刑事拘留,不久被逮捕。李耀祺醜陋的真面目也逐步暴露出來。
1992年10月,港澳國際公司下屬海南國際信託投資有限公司獲准發行“海國實業”股票。李耀祺在總經理辦公會議上提出,給“北京某友好單位”(李耀祺私人籌辦的一家空殼公司)800萬股“海國實業”法人股。幾天後,李耀祺讓港澳國際公司駐北京辦事處負責人李某(另案處理)以辦事處名義向海國投資公司借款800萬元人民幣。1992年底,李耀祺以“北京某友好單位”的名義,用此款以原始價購買了800萬股本公司法人股。
1993年2月28日,李耀祺將800萬股法人股以每股2.88元的價格轉讓給本公司證券部。這樣,減去借款和利息,李耀祺在“北京某友好單位”名下,輕鬆入賬1244萬元。
1992年9月,李耀祺侄子以其親戚張某在廣東斗門縣註冊的某建築公司名義與廣東花縣炭步鎮文崗村簽訂了購地610畝的合同,文崗村按每畝8萬元的價格出讓土地。然後,“斗門某建築公司”以每畝10萬元的價格賣給李耀祺侄子私人註冊的錦興公司。錦興公司再以每畝15萬元賣給海國投資公司下屬的香港東湛公司(李耀祺侄子任該公司總經理)。最後,東湛公司又以每畝16萬元的價格賣給海國投資公司。
這樣,經過一番翻雲覆雨,原價每畝8萬元的土地搖身一變成了每畝16萬元。合同簽訂後,花縣炭步鎮實際收到的土地轉讓金爲2740萬元,海國投資公司實際支付的土地款爲8255萬元,扣除東湛公司拿到的610萬元,最後的差價款共計4904.71萬元,被李耀祺家族非法佔有。
李耀祺貪慾口子一開,再也收斂不住。1993年2月,李耀祺打電話給海國投資公司下屬的澳門雄昌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劉某(另案處理),謊稱總公司急需週轉金,要調用600萬元港幣到香港永雄公司。劉某曾是李耀祺的司機,接電話後立即照辦。後經調查,永雄公司是李耀祺的私人公司,600萬元港幣由李耀祺個人支配使用長達5年。直至1998年4月,審計組進行調查時,李耀祺怕此事敗露才以往來賬衝抵所欠的490萬元港幣,其餘的110萬元港幣則用已報銷過的收據複印件重複報銷平賬。
1991年8月至1994年3月間,李耀祺夥同海國投資公司蘇國華、霍文銘、張澄光(均系同案被告人,已判刑)等人,以調取上繳款名義先後4次從澳門雄昌公司調取港幣147萬元,而後進行私分,李耀祺從中分得27萬多元。
1997年7月,海國投資公司下屬港澳實業公司給公司102名員工發放414萬元遣散費。李耀祺從中分得“遣散費”60萬元,而一般員工人均分到的錢還不足1萬元。
李耀祺不僅瘋狂斂財,還道德敗壞,貪戀美色。本公司搞攻關的吳小姐,二十七八歲,學過中專醫科,李耀祺以讓其“按摩”名義,多次將吳小姐帶到賓館同枕共眠。公司辦公室服務員24歲的王某,被李耀祺勾引到手。李耀祺於1993年以公司在香港經營需要爲由,爲王某辦理赴港定居手續,王某後爲李耀祺生下兩個男孩。期間李耀祺先後給王某約200多萬元港幣和40萬股“大東海”股票。
李耀祺出生在廣州市郊的一個農民家庭,曾有過輝煌的經歷,擔任過廣東中山縣委辦公室副主任、縣委書記、廣東省旅遊局局長。1984年9月,李耀祺受中央指派擔任港澳工委常委、澳門分工委書記的重要職務。1987年,組織上派他到香港組建港澳國際公司。1990年11月至1998年1月,李耀祺出任港澳國際公司董事長,併兼任下屬多家公司的董事長,後改任公司顧問。
港澳國際公司是由國家直接管理的大型集團企業,1989年重組爲全中資的股份公司後,投資工業開發、房地產、金融證券、旅遊服務、進出口貿易、交通、能源等產業,業務範圍遍及香港、澳門、廣東、海南、上海、福建等地。公司全盛時期資產逾100億元人民幣。在香港,港澳國際公司的資產和規模位列中資公司前茅,曾經被列爲香港中資公司“四大家”之一。
黨和人民給予李耀祺重託,又給予優厚待遇,這些年李耀祺的合法收入在300萬元以上,他並不缺錢。但李耀祺不知自重,不僅個人單獨或夥同他人先後貪污人民幣6148萬多元、港幣159萬多元,挪用公款港幣490萬元,私分國有資產人民幣414萬元,涉案金額摺合人民幣7000多萬元,同時還造成港澳國際公司虧損33.2億元,其中由李耀祺擔任董事長的海南國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系統就虧損17.5億元。
2003年12月29日,經最高人民法院覈准,李耀祺在海口市被用注射方式執行死刑,此前,同案其他5名主要罪犯也被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分別判處死緩和有期徒刑3年至15年。
李耀祺的一生以輝煌開始,以恥辱結束,導致這一可悲結果的原因就是貪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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