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苑地區供熱站全名爲天津市安居工程辦公室華苑供熱站,其職責是爲華苑地區的居民冬季供熱。在站內,記者經過幾番周折找到了負責該項目的郭鳳春站長。
據郭鳳春介紹,華苑供熱站是承包制單位,效益不是很好。2003年10月中旬,天津移動通信工程建設中心的一位負責人找到了他,稱天津移動要在華苑地區建起一座通信基站,和原先在碧華里附近建的基站形成佔點對點傳播,以增強該區域的信號源。基站的建設地點要設在供熱站的空地上。郭鳳春回億,當時,他只是想爲供熱站增加一些效益,並沒有想到電磁幅射這方面的危害。事後,經人提醒,他又找到建設中心的那位負責人,問其是否辦好各種手續。對方稱,正在申辦過程中,應該沒有任何問題,此外,基站的電磁幅射很小,不會對人體造成任何傷害。但郭鳳春還是提醒那位負責人要辦齊所有手續,供熱站只是提供建設地點,一切後果由對方自負。
在項目合同裏,其內容證實了郭鳳春的說法。該合同是由甲方--天津市安居工程辦公室華苑供熱站和乙方--天津移動通信工程建設中心共同簽定的。合同從2003年10月16日起至2008年10月15日止,有效期爲5年。合同的簽定日期爲2003年12月21日。合同中雙方協定,甲方爲乙方提供發射塔建設地點,租金爲每年3萬元人民幣,外加其他費用5年共計18萬元。乙方在建設前需自行協調市容、消防、環保等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甲方僅爲其提供建設所用地及電源等。
郭鳳春說,該塔建成後,我們也聽到了一些說法,也有一些顧慮,因爲畢竟這座塔是建在我們這裏,對我們的職工也有危害呀。截止目前,移動公司方面還沒有人來過,這座塔可能也沒有施工完畢。是正在補辦手續?還是迫於輿論壓力停工?我們就不得而知了。(記者/劉雁軍 郭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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