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馬可:花500元贈首國歌
“起來不願做奴隸的人們,把我們的血肉築成我們新的長城……”2003年12月31日晚9點25分,莊嚴的國歌聲從瀋陽市和平區聖馬可酒吧傳出。然而,這莊嚴的國歌卻是在喧鬧的酒吧裏,一位顧客以500元人民幣的高價拍來的……
新年夜上演“拍賣秀”
2003年12月31日晚9時,記者一行五人來到了和平區聖馬可酒吧,酒吧裏坐滿了推杯換盞的年輕人,舞臺上一個光頭歌手在樂隊的伴奏下演唱着流行歌曲。
9點15分左右,舞臺上的光頭歌手突然停止了演唱,他拿着麥克風說:“下面聖馬可酒吧的新年拍賣會開始了,我們要給大家帶來一個別樣的新年夜。”這時,一名服務生用托盤端上了一杯雞尾酒,光頭歌手說:“這是今天晚上的拍賣品,名叫‘藍色夏威夷’的雞尾酒,現在開始無底價拍賣,每當拍到一個整數的時候,無論報價人是不是最後的買家,我們舞臺上的樂隊都要贈送他一首歌曲,現在開始。”
隨後,臺下的人們開始不停喊價,果然每當有人報價到一個整數的時候,臺上的樂隊就會演奏一段流行音樂,人們在音樂的刺激下不斷地將價格提高。
當雞尾酒的價格喊到300元的時候,一段電視劇《戲說乾隆》的主題歌響起以後,光頭歌手說:“希望這杯酒能給喊價300元的這位大哥帶來皇帝般的感覺。”隨即,臺下的人們發出一陣笑聲和起鬨聲。
但是很快300元的價格又被打破了,價格一路上漲到500元,這時讓記者難以置信的一幕上演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聲中,光頭歌手宣佈“‘藍色夏威夷’屬於喊價500元的X先生”,隨後X先生在國歌的伴奏下上臺將雞尾酒拿走,光頭歌手又讓樂隊演奏了一段國歌后說:“X先生是今天晚上拍賣的冠軍,這首歌是專門送給冠軍的。”在整個奏國歌的過程中,記者注意到整個酒吧內的大約100多人沒有一個人在奏國歌時起立,反而在光頭歌手的鼓動下嬉笑、打鬧、起鬨。
三點式激情豔舞
記者還沒從國歌“拍賣秀”中緩過神來,酒吧又推出了一個讓人“熱血沸騰”的“好戲”。在一段迪士高音樂中,一個穿着胸衣、三角褲的性感女郎走上舞臺,一會兒踢腿,一會兒劈叉,動作挑逗且不堪入目,臺下的一些看客甚至紛紛離開座位,將豔舞女郎表演的舞臺圍上。
褻瀆國歌是違法行爲
“聖馬可酒吧在拍賣雞尾酒的時候奏國歌是一種褻瀆國歌莊嚴性的表示,是一種違法行爲。”遼寧申揚律師事務所劉文舸律師如是說。他告訴記者,國歌是一個國家的象徵和標誌。每個公民和組織都應當尊重和愛護國歌。然而,由於我國至今沒有爲國歌立法,在憲法中也沒有爲其單列專門條款,一些人在日常生活中對國歌缺乏起碼的尊重和愛護。令人欣慰的是,去年12月12日中共中央在《關於修改憲法部分內容建議》中,將“憲法第四章章名‘國旗、國徽、首都’修改爲‘國旗、國歌、國徽、首都’。第一百三十六條增加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是《義勇軍進行曲》’。”屆時,使用國歌將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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