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的《瀋陽今報》說,哈爾濱寶馬撞人案矛盾重重,案件可能重新調查。從報道看來,這個案子,其中掩藏的驚天謊言,已經不待懷疑。現在的問題是正義到底能不能即使遲到,也要終究到來。報道說,記者在哈市時,對此事進行採訪的還有國內另外一家權威媒體記者許明(化名),他進入哈市的第二天關家(蘇秀文家)就知道了。12月30日,記者與夢瑤(死者的女兒的化名)通電話時,夢瑤突然壓低聲音:“……我爸爸快要回來了,我對你說,通知許明趕緊離開哈爾濱,昨晚老關來我家了,他連許明的名字都知道了,情況對他非常不利… …”記者再想多問,夢瑤掛斷了電話。這情形讓人不禁毛骨聳然:參與深挖此事內幕的記者,他們的人身安全會不會遇上麻煩?
我的擔心不是沒有根據。
現在,我不想猜測蘇秀文的身份。有一點是清楚的:她很有錢,她開的車是豪華寶馬;她的丈夫更是先進生產力的代表,身爲哈爾濱某集團的總裁,哈市最大的路橋承包商。他老婆撞死人後,他開着一輛奔馳車趕到現場,安慰蘇秀文說,“沒事兒,有100萬夠賠他們的了!”這個把別人的生命僅僅簡化成一堆數字的商人,用他的金錢以及不知別的什麼資源,調動了武警、擺平了交警、操控了法院、壓制了媒體,嚇住了13個受害者的家屬,捂住了知情人的嘴。他有沒有可能對於敢於揭破黑幕的記者,也花個十萬八萬,輕輕處理掉?
2001年南丹特大礦難的時候,前去採訪的記者受到當地黑勢利的追殺,有的記者差點被趕下懸崖葬身山谷;去年,中央電視臺的記者在山西採訪時,受到公然的毆打;而在更早一些時候,我的同事,現在的《中國經濟時報》記者王克勤和王宏,因爲揭破了蘭州的一幫證券詐騙集團的內幕,有人放出風聲要花500萬元買他們的頭。王克勤求助警察保護,而王宏當時住在省政府大院的一個單身宿舍中,省政府大門口有武警把門,王宏晚上還要用幾張桌子頂住宿舍的門才能入睡。
近幾年來,記者的處境變得格外惡劣。報道真相,揭露事實,傳達準確信息,給公衆知情權,這本來是記者的天職,也是記者在這個紛紜的世界中能夠立足,爭取贏得人們尊敬的唯一的選擇。但是,作一個不負使命,不負良心的記者,真實地報道真相,居然如此艱難。沒有記者法保護是一回事。更加嚴重的問題實質上是,中國的不少嚴重的黑幕,衝鋒陷陣的往往不是負有打擊犯罪,維護社會秩序和公正,手握國家公共權力的執法、司法機關,而是記者。很多嚴重侵害人民生命財產的案件,主管監管部門缺席了,公安機關缺席了,檢察院缺席了,法院缺席了,豈止缺席,他們經常被犯罪分子、被黑幫分子拉攏、收買,成爲犯罪集團的一員,爲犯罪行爲撐起保護傘,設置採訪障礙,封鎖消息,成爲打擊、陷害記者的幫兇。記者面對的主要阻力居然主要主要不是來自社會的黑惡勢力,而是來自本來有義務保障記者採訪瞭解事實真相、也有義務向記者提供真實情況的執法、司法機關!這種情況下,記者的衝鋒陷陣顯得孤立而無援,英勇而無助。
本來,調查這種種黑幕,並不是記者所長,他們沒有專業調查手段,也沒有有關方面的授權,可以說這不是記者的主要使命;主持正義,扶助良善,也不是記者的本職工作,但是,許多冤屈深重的人,要維護自身權益,求告無門的時候,最終就會選擇記者,記者成爲許多人心中的青天大老爺,可是殊不知,他們連自己的人身安全也經常不能有十分的把握。當一個國家的司法執法當局不能行使自己維護社會正義的職能,當孤立無助的受害者不得不求助於同樣孤立無助的記者時,這是多麼悲哀的事情啊!
獲2003年度風雲記者稱號的羊城晚報記者趙世龍,曝了長洲戒毒所把戒毒女子轉賣給妓院的黑幕,此後家裏騷擾電話不斷,揚言要給他好看。有次他去採訪某個案件的時候,他特意在某網站的BBS上留言說,如果此後幾日見不到趙世龍,他就一定是遭人暗算了。這有點像當年的魯迅先生,他在出席被國民黨暗殺的楊杏佛悼念儀式,連回家的鑰匙都沒有帶,抱着不打算回家的決絕氣概。對趙世龍留言肅然起敬之餘,我深深擔心的是,當我們的那麼多的權力機關淪爲富豪、黑幫、犯罪分子保護傘的時候,記者的種種揭黑努力,能夠走多遠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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