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樁本已有了說法且當事人雙方均未表異議的案件近來卻舊賬重提,波瀾再起。所謂的“寶馬撞人案”,其實折射出當今不同階層人士的不同心態。
本案的疑點尚多,難以輕下斷言。但就目前所接觸到的報道看,絕大多數都對死者寄予無限的同情,而對跋扈的肇事者則齊聲斥責。這也毫不奇怪,同情弱者歷來是國人的傳統思維定式。就本案而言,且不說一爲坐擁千萬的老闆夫人,一爲終日胼手胝足、土裏創食的村婦,單就寶馬車與農用車之對比,誰者爲強,何者爲弱已是不言自明。因此,我以爲將此案命名爲寶馬撞人案並不能真切反映事件的核心實質,不如仿照前輩文學大師冠之以“貴婦與農夫”更妥當。
本人不是法官,對於蘇秀文撞人致死究屬故意還是失誤,一審判二緩三的判決是輕是重不敢濫發議論,而且還需聲明一點,本人並無仇富心理,相反,對於合法致富者充滿敬意,此案引起我之興趣、啓發我思考者乃是另一層含義。
我以爲,交通肇事對於當事雙方都是極爲不幸的,分清責任也是必要的。就像絕大多數案件一樣,我至今仍相信蘇女士是操作失誤,這與她開的是寶馬還是奧拓毫無關係。問題是,在撞死一人,撞傷十二人的情況下,我至今未見有報道稱蘇氏姐妹有什麼積極的搶救舉措,如果傳聞中蘇女士此前還曾對死者有過毆打行爲以及隨後趕來的其夫:“沒事,100萬夠賠的了”的言行屬實的話,這對夫婦就有些令人不齒了。
富了是好事,但絕不能因此連自己姓甚名誰,一頓吃幾碗飯都忘了。本案中的吳、蘇夫婦,十幾年前不過也是小菜販、小魚販,如今有了錢、有了地位更應多做善事、扶助他人,這纔是真正的富有:物質與精神的。
人富了往往很難把持自己,名氣大了更容易“犯暈”。前天晚上,央視現場直播的小品大賽頒獎晚會上,本山大叔的“護犢子”表演就有些玩笑開大了。但願這只是“病毒”暫時“佔領高地了”。不過,如何當好大款或大腕,還真得好好琢磨琢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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