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9日召開第八次會議,發佈公告,依法撤銷失蹤三個多月的山西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祕書長孫秉晨的一切職務。
山西省人大常委會原委員、祕書長孫秉晨在紀檢部門與其談話後,於2003年9月28日晚從其辦公室悄悄離開出走,至今未歸,下落不明。
據山西省紀律檢查委員會一位負責同志介紹,2003年初,山西省紀委及中紀委多次接到羣衆舉報,反映新當選的山西省人大常委會祕書長孫秉晨在任省司法廳廳長和省監獄管理局局長期間存在經濟問題。中紀委領導同志作了批示,責成山西省紀檢委進行調查瞭解。由於2003年春夏發生非典疫情,此案件的調查被暫時擱置。
從2003年9月20日開始,山西省紀委同孫秉晨進行多次談話。山西省紀委與孫秉晨最後一次談話是9月28日下午。據事後調查得知,這次談話結束後,孫秉晨回家吃了晚飯,然後到了省人大辦公室,晚8時左右從其辦公室出來,乘一輛出租車後便去向不明。當晚10時左右,孫秉晨的家人曾到紀委調查組找人,後來再沒找過紀檢部門。以後,山西省人大曾與紀委聯繫過,也找過幾次,但都沒有找到。
山西省人大常委會9日發佈的公告指出,2004年1月6日,山西省運城市人大常委會依法罷免了孫秉晨的山西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的有關規定,孫秉晨的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資格終止。按照法律規定,孫秉晨的山西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祕書長職務相應撤銷。同時,其山西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職務也相應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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