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爲減輕參保人員負擔、方便其就醫,市社險基金管理中心昨天又出服務新舉措:從即日起,參保人員治療門診特殊病的用藥,可到社保中心指定的試點藥店直接購藥。
已辦理“門診特殊病”登記的參保人員,在一個年度內第一次到社保中心指定的試點藥店購買治療“門診特殊病”用藥時,應先到定點醫院開具處方,並加蓋醫保專用章。然後持醫保證和處方到本人單位所屬社保分中心辦理購買“門診特殊病”藥品登記。參保人員登記後,可持醫保證、處方和《購買門診特殊病藥品登記表》,到社保中心指定的試點藥店購藥。在一個年度內,參保人員第二次及以後再到第一次購藥的藥店購藥時,只要購買等於或小於處方藥量,且藥品與處方開具的藥品相同,可持醫保證直接到指定藥店購藥,不需再到定點醫療機構開具處方,也不需再到社保分中心辦理登記手續。如果購買的藥品與處方不符、劑量大於處方劑量或到第一次購藥藥店以外其他藥店購藥,參保人員應重新辦理登記。
目前社保中心指定的試點藥店有以下15家:1.和平區國大藥房連鎖龍海店2.和平區中新濱江藥店3.和平區太平集團振華大藥房4.和平區太平集團太平大藥房5.河西區國大藥房連鎖天海店6.河西區中新佟樓藥店7.河西區銷售公司康孚連鎖廣東路店8.南開區國大藥房連鎖福海店9.南開區中新中央大藥房10.河東區國大藥房連鎖北海店11.河東區中新天山藥店12.紅橋區中新西站藥店13.紅橋區中新光榮道藥店14.河北區國大藥房連鎖河北一店15.河北區中新北站藥店。
▲新聞鏈接
門診特殊病分爲兩類七種。Ⅰ類是指腎透析、腎移植術後抗排異治療;惡性腫瘤放療、化療、鎮痛治療;Ⅱ類是指糖尿病;肺心病;紅斑狼瘡;偏癱;精神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