穩定是改革發展的重要前提和保障。要堅持把維護穩定工作置於經濟發展、社會進步的全局中,辯證地解決好經濟發展與維護穩定相互依存、相互促進的矛盾和難點,全力做好維護穩定各項工作。
大力加強新形勢下的對敵鬥爭。充分認識對敵鬥爭的長期性和複雜性,進一步增強國家安全意識,加強對國家安全工作的統籌協調和支持。高度重視、認真研究非傳統安全問題,切實加強反恐怖鬥爭各項準備,進一步完善工作預案和快速反應機制,不斷提高處置和打擊恐怖活動的能力。加強互聯網監控,依法嚴厲打擊利用互聯網進行的違法犯罪活動。認真貫徹中央指示精神和市委部署,樹立長期作戰的思想和工作準備,密切注意“法輪功”邪教組織動向,防止“法輪功”邪教組織死灰復燃。繼續深入做好教育轉化和控制工作,充分運用法律武器,依法打擊“法輪功”等邪教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嚴密防範和依法打擊境外宗教勢力滲透破壞和境內非法宗教活動。深化法律服務和法律保障。依法嚴懲經濟犯罪,維護良好市場經濟秩序。積極推進依法治市,提供良好法治保障。加強和改進執法工作,努力提高爲經濟社會發展服務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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