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1月5日,是哈爾濱國際冰雪節開幕的日子。與往年不同,今年哈爾濱人的心頭籠罩着兩個多月來一直揮之不去的陰雲,大家都在看這起一波三折的“寶馬案”的最終結局。
就在冰雪節開幕的第二天,記者來到了那條轟動全國的撫順街。寒冷的冬天,街兩側行道樹的樹葉已全部掉光。春節臨近,打工者們開始陸續返鄉。這條被稱爲“人才交流一 條街”的馬路異常冷清,人才市場大廳內空空蕩蕩。
去年10月16日上午,就是在這條街上,發生了驚心動魄的一幕。短短几十分鐘,震盪綿延至今。
“不知咋回事就被撞飛了”
李文兵是個打工者,從陝西到哈爾濱已經五年了。年關將近,他仍住在一個小旅店裏,沒有回家的打算。“我現在還在養傷,被撞傷的消息沒敢和家裏人說。”
李文兵告訴記者,事發當天他正在人才市場找工作,剛談好一家單位,準備下午面試,這時看到街邊有許多人圍觀,便湊了上去。“我在人羣裏離車有四五米遠,還沒看明白咋回事,那‘寶馬’就像瘋了一樣衝上來,撞倒了我前面的人,然後把我撞得飛出幾米,摔在人行道上。”至今,談起自己的遭遇,李文兵依然心有餘悸。
“就聽砰的一聲巨響,(哈爾濱市)人才市場門前正在圍觀看熱鬧的幾百人忽地向後散開了,地上躺了一片!”回憶起當時的那一幕,附近擺報攤的一位大娘臉上仍有驚惶之色。最先趕到現場的當地一位媒體記者告訴本刊記者他所看到的現場:死者劉忠霞躺在路上一個坑裏,頭已經癟了。寶馬車將一棵大樹的樹皮撞掉一大塊,樹下滿是鮮血和車子水箱內流出的水。車右側前輪下一輛自行車已被壓得扭曲變形,自行車的主人也被撞傷,坐在路邊等待救護。其他傷者或坐或躺,景象慘不忍睹。
“主要是在賠付上下工夫”
2003年12月20日,此案在哈爾濱市道里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此前肇事者家屬與死者家屬正式達成和解。蘇秀文的家屬還與住院傷者中的七人達成了和解協議。審理後法庭宣佈蘇秀文因犯交通肇事罪被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緩刑三年。法庭宣判後,被告人蘇秀文當庭服判表示不上訴。
面對此前網絡上對蘇秀文身份的質疑,她的辯護律師在庭審時稱,蘇秀文非官宦之女、達貴之妻,屬於“先富起來的人”,女人開高檔車肇事並不能成爲從重處罰的依據。他說,一個女人,開着一輛牌照很靚的寶馬車肇事後,就成了新聞,成了人們茶餘飯後的話題。如果肇事車輛不是寶馬而是夏利,還會有這麼大的影響嗎?
蘇秀文的家屬在事故發生後已主動對被害方進行了賠償,死者獲賠9.9萬餘元,12位傷者共得到17萬餘元。最終此事“無一人上訪,無一人提出附帶民事請求”。對此,蘇秀文的丈夫關明波在1月8日接受記者採訪時解釋:我想是這樣,出了交通事故後,主要是在賠付上下工夫。賠付滿意了,在量刑上就能給予關照。
結果確如關明波所述,法庭最後在判決中說,“被告人蘇秀文在偵查機關主持下爲被害人及傷者賠償了經濟損失,雙方當事人就民事賠償部分已經和解……綜合上述情節,可以對其酌情從輕處罰。”
但是判決中提到的“和解”,真相究竟如何?
“安安全全和孩子們生活就得了”
6日晚,記者驅車來到了代家村,幾經打聽,找到了死者劉忠霞的丈夫代義權。
敲開門,迎接記者的是一個十五六歲的小姑娘。“你是代義權的小女兒吧?”小姑娘使勁地點了點頭。
屋內,電視里正在播放全國新聞聯播,代義權已早早地躺在牀上睡覺。
“我爸爸心情不好,就不要叫他了。”小女孩顯出與年齡不相稱的成熟。她告訴記者,自打出事後,家中的那臺農用四輪車就閒置在院子裏了。原本膽大的她,現在已不敢自己一個人在屋裏,於是爸爸便搬到西屋陪她。“媽媽是個十分開朗的人,我們以前在一起的時候,全家人有說有笑。”雖然女孩一再說不想再提起傷心事,但還是忍不住說起媽媽,沉浸在了以往的回憶中。
閒聊過程中,記者發現牀上的代義權不時地眯縫着眼打量記者。最後,他打了個哈欠,“醒”了。
“事情已經過去了,我們不想再提了。對於大家的議論,我現在並不感興趣……”說話時代義權的臉上沒有任何表情。“現在我們過得很好,我和關明波現在已經處成了朋友。”代義權這樣總結自己與關家的關係。
當記者起身告辭的時候,代義權說出了一句耐人尋味的話,“謝謝大家的關心,如果在事情剛出的時候,我會接受採訪,現在我只想安安全全地和孩子們過日子!”
採訪代義權後,記者與劉忠霞的姐夫何子元通了電話。談起這個案子,他的聲音氣憤難平,“現在太複雜了,咱一個出生在農村的農民,得罪不起人家啊!”
這時電話那邊突然停頓下來,隱約聽到旁邊有另一個人的輕聲話語。稍後何子元說:“這個事情我們也不想聲張了。都是農民,這口氣也不敢出,人家那頭門子太橫。事情已經到了這種地步,認了。”
但談到賠償問題,何子元再次激動起來,“這不是錢不錢的問題,雖然農民不懂知識,但拿金錢就能換得了人命嗎?賠償這些錢並不值得一提,法大還是錢大?這讓我們無法平衡。”
“我是來賺錢的,不想惹事”
黃小泉(化名)是12名傷者中惟一一個來到庭審現場的,但也僅僅是旁聽而已。記者多次請黃小泉敘述他的被撞經過,猶豫了很長時間,他說:“這沒啥講的。撞了就撞了,沒必要再說了。”
談起賠償,黃小泉還是忍不住,“在醫藥費之外,我只得到了2700元的賠償。開庭時說賠了(12名傷者)17萬多,哪有那麼多,最多的兩人一人是1.5萬,一人是1.1萬,剩下的我們10個人都兩三千塊錢。”
黃小泉告訴記者,當時他提出來要5000元的賠償,而關明波剛開始只給2000元,最後加到2700元。這時負責協調的民警說:(這些錢)不少了,你養三個月回家也能幹活了。關明波也說:我想你養三個月也就差不多了。
他向記者回憶,車禍發生後的10天左右,關明波來找他,同來的還有兩位事故民警。“他們讓我們傷者請求法院、檢察院從輕處理,爲蘇秀文說兩句好話,說賠償滿意、處理滿意、態度滿意,並簽字畫押。當時關明波說:人家叫你寫兩句話就行。在簽字的紙上面有其他人已經寫好的(內容),他們叫我看了看。大概內容差不多,我就照着寫了。”對此,關明波在記者採訪時並沒有否認,他說:“很簡單,我們得徵求傷者的意見。如果從心裏滿意,再給蘇秀文寫兩句,請法官從輕判罰。這事很正常,情理之中。”
傷者是不是“從心裏滿意”才簽字的呢?對於事故原因和判決、賠償結果,黃小泉說:根據我個人的判斷,(撞人)肯定是故意的。對蘇秀文判得輕了,賠償得也不公平。但同時他又說:“沒想過要起訴,我一個外地的,來哈爾濱是爲了掙錢,不想惹事。”
第二天記者再次找黃小泉時,發現他已不知蹤影。當地一位媒體記者告訴我,一名目擊者曾在現場對他信誓旦旦地說:“我可以隨時出來作證。”但當本刊記者撥打這位目擊者留下的電話號碼時,他的家人告訴記者:“我們現在不想說這件事情。他當時只是衝動,畢竟我們還要正常過日子。”據《新民週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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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馬撞人說法多
發生在黑龍江省哈爾濱市的寶馬車撞人事故引發了太多的說法,爲了說清楚這些說法太多太複雜的事情,我們把事件中的人物分做了三類:第一類是當事人,也就是寶馬女士蘇秀文和被她壓死的賣蔥農婦劉忠霞,以及當時在現場也受了傷的死者丈夫代義權。第二類是媒體和它的讀者觀衆。第三類是有關部門:交警、檢察院和法院。
說法一身份複雜的蘇秀文
當事人蘇秀文是整個事件的焦點人物,有關部門在事故發生最初階段就已經認定,蘇秀文,今年45歲,無業。不過在媒體和讀者中,關於她的身份又有過多種說法。頭一種說法,認爲她是黑龍江省某領導幹部的兒媳。這種說法從一開始就有,到現在也還有人相信。
蘇秀文身份的第二種說法是,她是哈爾濱一位富商的妻子,而且他的富商丈夫有很深的社會背景。有沒有很深的社會背景我們無法知道,而富商的說法很快得到了證實。其實也不用證實,據說那輛寶馬車就價值80多萬元,這可不是一般人玩得起的。
說法二前後不一的代義權
事故的受害者,賣大蔥的農民夫婦。有的媒體披露說,死者的丈夫代義權在案件取證過程中的態度變化很大,對事故過程的描述也有不一致的地方。是不是這樣的呢?中央電視臺的一位記者在發生事故後不久就找到了代義權,據說代義權一開始很堅定地說要爲妻子的死討回一個說法,不知道爲什麼四五天以後他突然改變了語氣:“兄弟我對不起你,我提供不了什麼了。”代義權拒絕了所有媒體的採訪,所以我們無從得知他爲什麼會那麼爲難。
據《瀋陽今報》的報道,這位代義權跟蘇秀文的丈夫簽過一個賠償協議,雙方約定,肇事方向受害者賠償9.9萬元。9.9萬,對目睹妻子慘遭橫禍的代義權來說,可能也算個安慰吧。
說法三要求公正的媒體與公衆
媒體的參與讓觀衆知道了事件的發生,也認識了事件當中的人物。而觀衆的熱情給了媒體繼續跟蹤這件事情的動力。在當地媒體對寶馬車事件進行報道以後,全國各地的媒體是聞風而動,直撲東北。
我在互聯網g oogle搜索網站上搜索了一下,從2003年10月16日到現在,關於寶馬車事件的報道達22000條。這些報道,有說蘇秀文身份的,有調查事故發生經過的,還有質疑司法部門工作的,還有專門闢謠的。衆說紛紜,不一而足。
我又做了一下統計,發現相信寶馬車案爲普通交通事故的媒體是極少數,大多數媒體都認爲,這件事情並不簡單。而其他的言論可就沒那麼嚴謹了,這些言論除了街頭巷尾的議論以外,在互聯網上網民的觀點就更爲尖銳激烈,各種各樣的所謂真相和黑幕也是大行其道。
說法四引發質疑的審判程序
法庭審判以後,輿論和媒體的種種議論並沒有平息下去。《南方週末》從技術鑑定結果和審判程序等方面對這個案件作出了質疑。《南方週末》認爲,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的規定,司法機關應該邀請相應的專家對交通事故的車輛等物品和當事人的生理和精神狀態,進行調查鑑定做出結論。但是哈爾濱的有關方面從來沒有向公衆出示這些證明。而在法庭上,公訴人沒有原樣宣讀證人的證言,而是採用了總結描述證詞的辦法,這是違反《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的。
另外1月5日的《瀋陽今報》說,受害者的家屬在1月2日那天接到了交警的通知,說接到上級的命令要對案件重新調查,接着又有幾家報紙證實了這種說法。那麼看來這個案件塵埃似乎尚未落定。據央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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