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韓國“朝鮮日報”11日報道,韓國漢城地方檢察機關公審2部11日表示,該檢察機關已對駐韓美軍第8軍停屍所副所長邁帕萊德採取了阻止其出境的措施。
據悉,邁帕萊德因涉嫌向漢江排放福爾馬林等有毒物質被漢城地方法院判處6個月徒刑。韓國的檢察機關當天表示:“根據《駐韓美軍地位協定》(SOFA),不能對邁帕萊德馬上執行審判結果。但考慮到邁帕萊德可能逃回美國,在9日審判結束後便對其採取了阻止出境 措施。”韓檢察機關進一步解釋稱,阻止出境與以國民爲對象的禁止出境不同,這只是暫時不允許與刑事審判有關的外國人出境的措施。
依照韓國的法律,在上訴最後期限16日以後判決將會生效。根據SOFA的規定,韓國檢察機關將向駐韓美軍公開要求交出邁帕萊德,如果美軍拒絕,韓國檢察機關將考慮採取通緝措施。但駐韓美軍方面在審判後表示:“對邁帕萊德的審權在美軍,因爲他在違反韓國的法律時正在執行公務。”駐韓美軍表示將向韓國法院提出上訴。
針對能否拘留邁帕萊德一事,韓國輿論認爲,SOFA協議事項規定中明確表示:“如果大韓民國當局向美國當局要求交出犯罪嫌疑人,美國當局應積極配合。”因此美軍在原則上應積極配合執行法律。SOFA還規定,對美軍所屬人員,不能在軍營內進行扣押或調查。也就是說,無法逮捕現在停留在軍營內的邁帕萊德。而且即使在軍營外逮捕邁帕萊德,在沒有最終確定判決結果之前,也要將嫌疑人交給美軍。只有從美軍方面得到同意後韓國的執法機關才能捉拿犯罪嫌疑人。韓國普遍認爲,如果邁帕萊德利用這一點,乘直升飛機前往烏山美軍基地,並利用軍用飛機出國,韓國將無法阻止他。所以目前檢察機關的立場是,如果美軍不合作,只能從兩國外交的角度上解決問題。
韓國輿論還認爲,逮捕邁帕萊德有可能引發外交摩擦:駐韓美軍主張,當時邁帕萊德正在執行公務,因此將籍此不承認韓國的審判權。SOFA等諸多條款也規定,對和平時期發生的犯罪行爲,韓國擁有審判權。即使美國當局出具邁帕萊德當時正在公務的證明書,韓國當局也能對此予以否決。從這一點看,無論是否執行公務,審判權都在韓國法院。但目前韓國的執法機構的看示與對此持反對態度的駐韓美軍的立場存在明顯的分歧,因此很有可能引發韓美間的外交摩擦。
另外,韓國的一些激進團體主張:“韓國應該組成逮捕小組對邁帕萊德公開進行通緝。如果美軍繼續不接受韓國司法部的判決,韓國就修改SO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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