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方網消息:爲減輕參保人員負擔,方便就醫,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又出臺服務新舉措:從即日起,參保人員治療門診特殊病的用藥,可到社保中心指定的試點藥店直接購藥,目前社保中心指定的試點藥店有15家。
購藥手續
據介紹,已辦理“門診特殊病”登記的參保人員,在一個年度內第一次到社保中心指定的試點藥店購買治療“門診特殊病”用藥時,應先到定點醫院開具處方,並加蓋醫保專用章(如是計算機打印的處方並打印有定點醫院全稱的,可不須加蓋醫保專用章)。然後持醫保證和處方到本人單位所屬社保分中心辦理購買“門診特殊病”藥品登記。參保人員登記後,可持醫保證、處方和《購買門診特殊病藥品登記表》,到社保中心指定的試點藥店購藥。在一個年度內,參保人員第二次及以後再到第一次購藥的藥店購藥時,只要購買等於或小於處方藥量,且藥品與處方開具的藥品相同的,可持醫保證直接到指定藥店購藥,不需再到定點醫療機構開具處方,也不需再到社保分中心辦理登記手續。如果購買的藥品與處方不符、劑量大於處方劑量和到第一次購藥藥店以外其他藥店購藥的,參保人員應重新辦理登記。
指定藥店
和平區:國大藥房連鎖龍海店、中新濱江藥店、太平集團振華大藥房、太平集團太平大藥房;河西區:國大藥房連鎖天海店、中新佟樓藥店、銷售公司康孚連鎖廣東路店;南開區:國大藥房連鎖福海店、中新中央大藥房;河東區:國大藥房連鎖北海店、中新天山藥店;紅橋區:中新西站藥店、中新光榮道藥店;河北區:國大藥房連鎖河北一店、中新北站藥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