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東北網消息:記者從省監獄管理局瞭解到,2003年12月29日下午15時40分,罪犯朱勝文在到黑龍江省司法鑑定中心進行疾病鑑定,辦理保外就醫過程中,跳樓自殺身亡。事件發生當日,已通知其家屬,有關善後工作正在協商處理過程中。
朱勝文被捕前系哈爾濱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因犯受賄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於1998年12月10日經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7年,刑期自1996年10月25日起至2013年10月24日止,於1999年1月20日投哈爾濱監獄服刑改造,於2003年6月6日集中到哈爾濱監獄十二監區(職務犯監區)服刑。
據介紹,朱勝文自1999年1月20日入監後,監獄根據他的身體情況及具有的特長,始終對其改造給予了適當安排。曾先後在教育改造監區從事過圖書管理、倉庫保管、罪犯文化教員等事務。2003年6月6日,監獄成立職務犯監區後,安排他在職務犯監區擔任英語教員,其間能夠認真授課和輔導學員。朱勝文在這樣的改造環境裏既能發揮特長,又能讀書、讀報,練習書法、繪畫,對這種改造環境表示滿意。由於朱勝文入監後能夠認罪服法,遵守監紀,積極接受改造,確有悔改表現,分別於2001年7月12日、2003年9月11日兩次被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減刑2年,共計減刑4年,刑期至2009年10月24日止。
2003年12月中旬,監獄發現他情緒低落,表現爲精神恍惚、少言寡語、自言自語、無故罵人、常抽悶煙,多次做其思想工作,並通知其愛人協助監獄做規勸工作。其愛人也發現朱勝文精神異常並流露出有輕生厭世情緒,連續兩天來獄規勸,同時請求哈爾濱監獄獄政科科長做思想工作。監獄領導和民警先後10餘次做思想工作。在交談中,曾流露出“兩口子都沒工作,出去後怎麼辦”的悲觀情緒。
省監獄管理局介紹說,朱勝文在服刑期間,監獄對他的健康情況一直比較關注,有病也給予及時治療,曾因病先後4次在哈爾濱監獄醫院住院和6次到哈爾濱市內醫院外診治療。根據司法部、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印發《罪犯保外就醫執行辦法》(司發[1990]247號)的規定,他雖然有病,但因不具備保外就醫條件,仍繼續在監獄醫院治療,疾病經住院治療有所好轉。
2003年12月25日上午,因朱勝文病情較重,監獄派3名民警帶到哈爾濱醫科大學附屬第二醫院就診,經醫院診斷爲:高血壓病、冠心病、心絞痛、糖尿病等病。鑑於病情較重,準備爲其辦理保外就醫,到省司法鑑定中心進行司法鑑定,履行保外就醫法律程序。2003年12月29日13時10分,監獄派7名民警押解朱勝文和另一名罪犯到省司法鑑定中心進行疾病鑑定,並安排兩名民警負責戒護。大約13時40分到達鑑定中心,14時30分,在鑑定中心三樓專家鑑定組對朱勝文進行了鑑定,鑑定過程中專家提出需要進行血糖檢查,2名民警帶到二樓司法醫院血糖檢查後又返回三樓鑑定中心,專家進行了查體,約15時30分鑑定完畢。2名民警帶他到鑑定中心三樓走廊坐在椅子上休息,抽了半支菸後起身上衛生間,2名民警跟隨其到衛生間,1名在門口,1名在衛生間戒護。在小解後系褲腰帶時,朱勝文突然撲向窗戶(當時窗戶左扇敞開,窗臺距室內地面90cm,距樓外地面8.88m),一名民警當即奮力撲上拽住朱的腿部,朱當時喊叫說:“你拉我幹啥?”並蹬踹民警,致使民警的左手臂擦傷,使棉褲扯脫至膝蓋部,加之朱勝文體重達92公斤,身體大部已懸出窗外,終於掙脫後頭朝下墜入樓外地面。民警邊喊人邊迅速跑到樓下,看到朱勝文趴在地上滿頭血跡。哈爾濱監獄民警當即撥打了120急救中心電話,隨即司法醫院的醫生對其進行搶救,此時脈搏已經沒有,心跳停止。在急救過程中,約16時,120急救中心救護車趕到,將朱勝文擡到救護車上,邊搶救邊拉往哈爾濱市第二醫院,16時13分送達醫院,經醫院診斷確認死亡。
省監獄管理局說,事件發生後,當日19時40分由監獄通知朱勝文家屬,並派車將其愛人等13名親屬接到哈爾濱監獄,監獄領導將情況通報給家屬,帶家屬到監區清點了遺物,併到哈爾濱市殯儀服務中心東華苑看了遺體。善後工作正在協商處理過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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