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記者從河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瞭解到,武安市祥和北嶺煤礦“12·26”火災事故原因現已查明,主要技術原因是電纜損壞沒有及時更換,電纜選型不當,井下沒有使用檢漏繼電器,工人的安全意識不強也是引起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
技術專家組分析認定,事故發生處的電纜曾在2003年10月發生的冒頂事故中受損,但沒有及時被更換。此外,祥和北嶺煤礦沒有按有關規定使用檢漏繼電器,致使用電負荷超載時不能及時斷電,引起非阻燃電纜外皮自燃,而後引燃井下的笆片和木棚,導致火災發生。
此外,工人的安全意識不強也是引起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按照有關規定,井下工人工作時必須攜帶呼吸自救器,可是這次事故中遇難的礦工都沒有攜帶。在火災濃煙無法及時排出井外的情況下,造成26名工人窒息死亡。
2003年12月26日,河北省邯鄲市所轄的武安市上團城鄉高村祥和北嶺煤礦發生一起特大井下火災事故,造成26名礦工窒息死亡。
祥和北嶺煤礦四證齊全,屬於復工煤礦。礦主楊世偉已被公安部門控制。目前,26名遇難民工善後處理工作已經就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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