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些美其名曰“內部資料”的出版物,利用主辦單位的職權強迫羣衆訂閱,否則就不予年檢、不許參加考試甚至不予辦理執照等。這種聽起來像天方夜譚的故事,在一些地方卻是真實的現實。對此,中央治理黨政部門報刊散濫和利用職權發行工作協調領導小組部署有關部門,今年一季度在全國開展對連續性內部資料出版物的專項治理,堅決制止其違規出版、強行徵訂等行爲。
新聞出版總署已經發出專項治理的通知,要求各地新聞出版局本着誰審批、誰負責監管的原則,對連續性內部資料出版物進行一次全面清理。
通知要求,對現有不符合出版條件,違反規定刊載有政治導向錯誤或其他不得刊載的內容,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連續性內部資料出版物,立即註銷其準印證;對未經批准非法出版的連續性內部資料出版物要立即收繳,按照非法出版活動堅決查處;對違反有關規定擅自公開徵訂發行、刊登廣告、收費或變相收費,擅自更改“內部資料性出版物準印證”覈准的項目等違規行爲,要責令糾正。拒不糾正的,註銷其準印證;對在非本系統、本部門、本單位內部工作指導、信息交流的連續性內部資料出版物,要收回準印證,今後不得再印發。
通知說,各地要按照《內部資料性出版物管理辦法》從嚴掌握對連續性內部資料出版物的審批。並規定,連續性內部資料出版物從今年1月起必須在頭版(報型)或封面(刊型)顯著位置標註“內部資料,免費交流”字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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