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在市政協十一屆二次會議上,張春生委員建議,根據國家對歷史文化名城的要求,天津對提高文化品位的要求,有必要在建衛600年到來的時候,以具體、系統、務實、深入的舉措搞好這一紀念活動。
1.搞好法規政令建設。儘快頒佈相關法令及編制《天津歷史文化手冊》。在2004年再深入進行一次對風貌街區、特色建築、名人名居、歷史遺蹟的普查。而且對其中有代表性的要以政府令形式予以文物保護授牌,同時還要使文物建築的周圍得到切實的維護。有關部門應在2004年編制並印刷《天津歷史文化手冊》,其中包括天津的文化遺存、名人名居、風貌建築及中央與我市的相關法律法規等內容,優先發送給實施開發與拆遷的部門和個人,以利保護工作的切實落實。法規方面,主要是制定《歷史文化名城實施細則》、《文化遺存、歷史建築、特色街區保護條例》和《天津文化設施建設規劃》、《海河帶文化項目規劃》、《天津市文化發展規劃》等等。
2.加大文化設施建設的投入。對文化設施的拆遷補償標準要提高,以能易地重建爲原則,並且在劃地、立項等方面“特事特辦”,或拿出一個專門的辦法。
3.深入研究、宣傳天津的歷史文化。應以迎接建衛600年爲契機,挖掘天津深厚歷史文化的豐富內涵形成天津形象。
4.以實效紀念建衛600週年。要以紀念建衛600年爲契機,搭建擴展天津影響的平臺。要完善天津城市建設與管理的諮詢制度,組建各級諮詢委員會,並把相應機制健全起來,使之權威化、制度化。要在2004年深入搞一次民間文化,民間藝術,近代文化存態的普查,挖掘與搶救相結合,推陳出新,爲深入發展天津文化和旅遊打下又一堅實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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