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的規定,我國將啓用具有視讀和機讀功能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採用非接觸式IC卡技術,具有較高的科技含量,能與計算機管理系統進行信息交換,並且具有較強的防僞性能,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投入使用,標誌着我國社會信息化管理提高到了一個新的水平。
按照國務院的要求和公安部的統一部署,全國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換髮工作先從北京、上海、天津、長沙、深圳、湖州等6個城市開始試點,從1月1日起啓動換髮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工作。天津市的換髮工作在市政府換髮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領導小組領導下,由市公安局換髮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辦公室組織實施,先在和平區、西青區制發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下半年開始在全市範圍內制發第二代居民身份證。
爲確保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信息的準確無誤,從1月1日開始,市公安局組織開展爲期半年的戶口覈對工作,在居民戶口項目登記準確、公民身份號碼沒有錯誤的基礎上,開始制發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戶口覈對工作是整個制發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重要環節,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製作和管理均要依賴於計算機網絡和公安人口信息數據庫,因此要通過覈對確保居民實際情況與本人戶籍證件以及人口信息數據資料準確無誤。廣大居民羣衆要依法申報常住戶口登記項目變更,並主動配合公安機關開展覈對工作,對本人實際情況與戶籍證件不一致或發生變化的,要主動到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進行變更或更正。居住地與戶口地不一致的居民,具備遷移條件的,要將戶口遷往實際居住地。
制發工作正式啓動後,先爲首次申領和有效期滿換領的羣衆換髮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制發時,公民本人要到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進行人像資料的採集,通過人像採集系統採集人像資料,使用專用軟件與派出所人口信息數據庫中居民本人的人口信息文本資料(戶口登記項目)組合成制證信息,經審覈後,進行數據壓縮處理,利用網絡傳輸到市公安局制證中心,制證中心使用專用的制證設備,經過數據校驗、打印、數據定位、層壓、衝切、電寫入等工序,製作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再將製作好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發回到派出所,發放到居民羣衆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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