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美洲34國特別首腦會議在墨西哥蒙特雷市召開。美國總統照例是這次峯會的主角。在解釋他最近推出的主要針對拉美非法勞工的新移民政策之後,布什鄭重宣佈:不再允許那些捲入官方貪污活動的外國移民進入美國境內,這條法令立即生效。
布什選擇美洲首腦會議這樣的場合宣佈這樣的決定,主要想借此推動拉美國家的“民主”。在美國政府眼裏,拉美歷來就是美國的後院,所以一直希望這個地區的國家走美國式的民主道路。而現在拉美一些國家的腐敗現象比較嚴重,美國認爲正是這些國家的官員貪污問題嚴重阻礙了這些國家民主制度的良好運轉。美國希望利用這次會議呼籲對官員貪污問題進行強勢打擊。在宣佈禁止貪官進入美國後,布什呼籲其他拉美國家也能像美國一樣禁止貪官過境。
在宣佈禁止外國貪官入境的同時,美國還提出將那些腐敗的政府驅逐出美洲國家組織,不允許它們參加未來的美洲國家峯會。
美國的第一個決定受到了多數國家的歡迎,而它的第二個想法遇到很大的阻力。由誰來決定誰是貪官相對容易,而誰來決定哪個國家的政府是腐敗政府則很難。很明顯,美國是想借腐敗問題做政治文章,這遭到了許多國家的反對。就連加拿大外長也說:“所有的國家都有腐敗問題,誰來決定是否邀請一個國家參加美洲峯會?這很容易產生問題。”
輿論認爲,美國不允許外國貪官入境是一件好事,對所有想逃往美國的貪官都是一個震懾。美國白宮國家安全委員會的發言人肖恩·麥克科馬克表示,布什12日宣佈的禁令是美國致力於打擊政府貪污行爲的承諾之一,這一承諾是美國在2003年夏天於法國召開的全球工業國家峯會上做出的,法令中具體規定了以下4類人是被禁止進入美國的:
第一類:收受別人錢財或是其他利益,並利用自己在公共事務部門的職務之便爲對方提供便利,對美國國家利益造成嚴重負面影響的官員或前官員。
第二類:向上述官員行賄以換取利益、對美國國家利益造成嚴重負面影響的人。
第三類:盜用公共基金,干涉司法、選舉和其他公共事務進程,對美國國家利益造成嚴重負面影響的公共事務官員或前官員。
第四類:上述三類人的配偶、子女及家庭成員。
此外,美國已於2003年簽署《聯合國反腐敗公約》。該公約2003年10月31日由聯合國大會通過,並於12月9日至11日在墨西哥梅里達舉行的高級別政治簽署會議上開放,供各國簽署。該公約被視爲第一個全球性反腐敗法律文書,確立了全球打擊跨國腐敗的準則和被轉移他國的腐敗資產返還原則,並首次提出建立國際預防和打擊腐敗並加強國際合作的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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